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於崇亮、翁思聪、姜国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商住人员纳入居委会干部配比和经费中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将商住公寓的1800户类住宅人员纳入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比例和工作经费之中”的建议:

一是居委会工作经费问题。根据《普陀区居民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各街道、镇应按平均每个居民区30万元的标准将居民区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年度预算”,真如镇街道可根据各居民区日常管理难度及工作量,在街道内部对工作经费进行统筹调配。

二是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比例问题。根据区房管局提供的数据:目前尚存在居住现象的商业办公项目为16个,合计7061套,其中高尚领域A3、A5、A6地块各占1个项目,合计1649套。上述项目均已纳入属地街镇日常管理,均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针对社区工作者配置比例问题,市级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下一步,我局将向市级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推进居委会人员配置工作,如有相关进展,将第一时间与你们联系。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社区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姓名:吴扬      联系电话:52564588-7938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911室

邮政编码:200333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