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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内部道路接收整治工程(一期)总投资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普陀区内部道路接收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周边居民出行条件,提升城区面貌和形象品质,现同意由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普陀区内部道路接收整治工程(一期)。

二、该工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涉及甘泉路街道1条道路,石泉路街道5条道路,真如镇街道5条道路,万里街道2条道路,桃浦镇9条道路,长征镇1条道路,共计23条道路。

三、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维修、人行道翻修、排水管道维修和完善、更换雨水口、更换防沉降窨井、翻排侧平石、标线复划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工程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一层式铣刨加罩为3年,二层式铣刨加罩为5年,白加黑为5年,市政道路翻挖新建沥青路面为15年,公共通道翻挖新建沥青路面为10年。道路净高: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2.5m。

(二)排水工程

小区路地面径流系数取0.9,市政道路综合径流系数取0.5/0.6。雨水口和连管的设计流量按设计暴雨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3.0倍计。工程污水量指标取315L/p·d,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翻挖新建后的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50年,整体修复后的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20年。

五、该工程总投资1577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0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18万元,预备费712万元,前期工程费818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行解决。

六、同意该项目采用代建制,请参照《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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