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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

2023年10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关于审计上海市普陀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普审通2021〕15号)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2021年9月底,上海市普陀区实有城乡低保对象8373人,均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人员;实有城乡特困人员103人;实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3人。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上海市普陀区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2462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8人次;医疗救助151155人次,救助医疗费用141325人次、支出3763.9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8598.53万元。

20219月,上海市普陀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1330/?月,城乡特困人员平均生活补贴标准为集中供养1730/?月、分散供养1730/?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水平为集中养育2100/?月、散居养育190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水平分别为359/?月和205/?月。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普陀区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服务流程,逐年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

救助对象条件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停发或调整救助。其中,有5名救助对象服刑后仍享受城乡低保,5名领取养老金高于补助标准的重残无业人员仍享受生活补贴,涉及补助资金合计15.65万元;1名享城乡低保人员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但未及时重新审核其低保资格。

(二) 医疗救助管理系统的个别拦截设置存在漏洞

3名享城乡低保人员提供了重复打印的10张电子发票,系统对发票的重复性校验失败,多支出救助费用0.09万元;11名城乡低保人员当年门(急)诊救助金额超过年度最高限额,多支出救助费用0.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主要是救助对象条件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停发或调整救助待遇,建议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指导街镇及时发现监狱服刑期间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对象;对重残无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开展定期复核,加强审核管理;按规定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定期复核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二)对医疗救助管理系统的个别拦截设置存在漏洞的问题,建议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系统建设,定期调试医疗救助操作系统,及时发现系统漏洞,避免出现因系统错误导致的医疗救助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由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和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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