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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陀区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立项实施的2016年普陀区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6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16〕51号文批复该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改造工程区域包括南杨园、桂杨园等居民小区共计15个改造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居民小区内:雨污水管道铺设、绿化修复、排水工程、管线保护等。工程总投资约765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541万元,其他工程费749万元,预备费364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该项目分四个标段进行施工,于2016年12月1日开工,2017年11月5日竣工。

根据区房管局编报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该项目完成建设投资6830.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281.93万元,待摊投资548.3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3年2月,该项目实际完成建设投资6806.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259.75万元,待摊投资546.9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情况基本规范;该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结算不准确

(二)部分招标文件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部分施工合同未约定建设工期

、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一)针对工程造价结算审价不准确的问题,建议区房管局督促代建单位加强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价款结算真实、准确。

(二)针对部分招标文件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问题,建议区房管局督促代建单位加强招标管理,确保招标文件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文件规范。

(三)针对部分施工合同未约定建设工期的问题,建议督促代建单位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建设工期等相关关键要素,避免因工期未明确等导致的合同纠纷。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房管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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