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普陀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方面坚持做到依法依规准入、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创新优化服务。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根据2023年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司法局共有3项行政许可事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其中,后2项为市司法局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初审事项。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3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507件,受理1507件,其中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1318件,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189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过程具体是由当事人通过一网通办网站申请,区司法局初审受理,市司法局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

(二)依法实施情况。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过程中,区司法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市局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严把审查关,努力提高网办率。

(三)公开公示情况。区司法局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均在“一网通办”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设定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方式等信息。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本市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我局于2023年度4-6月,对全区172家律师事务所、2508名执业律师开展年度检查考核。2023年度,普陀区司法局随机从全区律师事务所中抽取了20家,并从中抽选了律师50名,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本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存在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打造“智慧好办”金牌服务,全面提升办事全流程智慧化水平,创新性推出“公证告知承诺书签订”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能级。设立远程虚拟窗口,将律师律所类行政审批事项及25项企业事项集中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将24项个人事项集中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性。建立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帮办、整改闭环联动机制,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设立至今,共收到3件问题反馈,均已协调解决,解决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夯实领导干部帮办机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深入行政许可窗口帮办6次,结合自身体验,发现窗口收件、审查等环节中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提升,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开通“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和“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线上“专业人工帮办”服务,配备专人实现“1 分钟响应、90%问题解决率”。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严格的内部审批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和审核权限,建立由工作人员、科长、分管领导逐级进行审批的三级审核架构。另外,区司法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均为初审,批后所有材料须移送上海市司法局终审,接受上海市司法局监督和纠正处理。

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建立有效的外部评价体系,包括政务服务“好差评”应评尽评、12345投诉、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选择服务对象开展“作风指数”测评,接受群众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网上办理便捷度有待优化,尤其是电子证照库数据的归集和调用有待加强。目前,在行政审批受理过程中,电子证照的使用仅覆盖本市执业律师,涉及律所的电子证照调用程序较繁琐,耗时长。下一步,将积极与市局相关部门、技术公司沟通,探索继续优化的可能,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