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1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日常发布机制,大力推进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行政发文11件,主动公开率100%;对历年“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复查工作,将2件依申请公开文件转化为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部门工作动态105篇,主动公开年度计划、总结、机构职能、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满足公众信息要求,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将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作为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过程,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实际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提供便民告知或便民解答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未补正1件、重复申请1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及时做好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数据填报等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作用,充分运用政府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媒介,积极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以政务公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区司法局通过“普陀区司法局”“法星在线”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12篇,不断提升宣传效果,扩大普陀司法行政工作影响范围。

(五)监督保障

依据普陀区司法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统计通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统筹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内容、格式、程序等方面仍需加强规范和审核;二是信息公开方式形式需进一步扩展,需通过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针对2022年存在的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够强、行业资源和特色亮点有待进一步挖掘等问题,2023年普陀区司法局注重加强工作统筹,做到政策与解读同步发布;注重发掘系统特色,有针对性地发布依法治区、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着力打造“靠谱法治”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普陀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严格执行《2023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 强监管的功能作用。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在普陀公证处举办主题为“倾听百姓需求,感知公证为民”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体验,让市民代表零距离接触公证、了解公证,同时针对继承、遗嘱、委托等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开展现场解答,切实拉近公证服务与群众的距离。举办第五届“法治普陀——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立足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做好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业整体能级提升和更高质量发展,实现法律服务行业与区域产业发展互融共进;同步在10个街镇设置分会场,通过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三)创新工作方法情况

在普陀区第三十五届宪法宣传周期间,区司法局推出10条法治文化行走路线,涵盖全区10个街道镇,汇集了全区法治宣传阵地。路线主要涵盖法治街镇社区、文化公园、法律服务机构、党建文化等法治元素,不仅串联了普陀区的历史地标和文化符号,更巧妙地将法治元素与城市风貌相结合,让居民群众在行走中感受法治文化,学习法治思想。在随申办“普陀旗舰店”上线公证告知承诺书签订“好办”服务,大大缩短了公证现场告知时间,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

(四)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