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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企业于6月18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二)各企业于6月18日前将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统一受理。纸质材料两份(佐证材料不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申请表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不需要盖章)及盖章后扫描版(PDF版)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

(三)各地区投促分中心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并及时登录服务云平台完成线上审核工作,于6月20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函及汇总表(加盖公章)、企业申请表(一份)报送至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推荐函及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Word版)请发至邮箱13917119887@163.com。

(四)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五)2023年审计报告是申报的必要条件,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三、联系方式

(一)普陀区各地区投促分中心

长寿投促中心(受理范围:长寿路街道、宜川路街道)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918513218

地  址:花溪路430号

 

长风投促中心(受理范围:长风新村街道)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62237998转3102

地  址:云岭东路89号3楼

 

真如投促中心(受理范围:曹杨新村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22851953

地  址:铜川路568号2楼

 

长征投促中心(受理范围:长征镇)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52706978

地址:万镇路180号114室

 

桃浦投促中心(受理范围:桃浦镇)

联系人:仇老师

电  话:52847137

地  址:武威路789号204室

 

(二)普陀区商务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王京凤         

电  话:13917119887(微信同号) 52564588-7055

地  址: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2号楼1011室

邮  箱:13917119887@163.com

 

(三)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

电  话:54669777-7825   64220833  64225339

邮  箱:cxxzxqy@163.com

 

(四)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电  话:23119342

 

附件:

1、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含佐证材料清单)

2、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5、关于推荐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函(模板)

6、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