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伟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桃浦镇金光村金光花苑农民自建房补办产权证工作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998年至2003年间,桃浦镇下属槎浦村、真建村、春光村、金光村和李子园村等5个行政村陆续进行老宅改造,共建成槎浦新家园、真建花苑、春光家园、金光花苑、李子园花苑、万盛花苑、三千里花苑、真南路648弄、真南路744弄等9个农民老宅改造安置小区。但由于该安置房项目系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提前启动,属违法建设在先,无法按正常途径办理房地产权证。

为解决该遗留问题,桃浦镇会同市、区相关部门想方设法补办各类建设审批手续,尽力缩小与规范办证所需条件之间的差距。2018年以来,经市、区、镇三级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先后完成槎浦新家园、真建花苑、春光家园等3个小区大产证补办工作,正在推进真建花苑、春光家园小产证办理。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将总结成功经验,抢抓机遇和窗口期,在区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继续推动金光村、李子园村农民老宅改造安置小区补办产证前期准备,并适时提交市信访联席办会议平台审议。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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