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8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优化调整后,做好特殊人群医疗保供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2022年12月开始实施的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新冠病毒感染者持续增加,用药需求激增,部分地方、部分品种出现了紧缺,患者的日常就医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疫情防控的工作目标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我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全力保障群众的就医用药,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分级诊疗

以医联体为载体、建立上海市中医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和上海市同济医院与普陀区中心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和普陀区利群医院3家区级医院及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三级网络,要求区属各医疗机构落实各自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实施健康监测,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区级医院提供技术、人力各方面的技术支持保障,满足一般诊疗的需求;市级医院重点满足急危重症患者的诊疗需求。通过分级诊疗,促进“上下联动、协作密切、衔接有序”,构建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根据分级诊疗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所需药品品种,开展药事服务,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二、确保重点人群用药,按需精准投放

我委根据要求加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力度,按照患者优先、精准投放的原则,优先保障医疗机构、养老院等重点场所药品供应。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65岁以上老年人、其他重点人群(孕产妇、新生儿、65岁以下血透和放化疗患者等)开展健康调查,调查信息汇总“一人一档”登记造册。对于65岁以上老年人,根据排摸调查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用红(高风险重点人群)、黄(中风险次重点人群)、绿(低风险一般人群)三种颜色进行标记,按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统一的公开咨询电话,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社区健康咨询服务网络,并通过多渠道发布相关信息。根据要求,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设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简化发热门诊就诊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完善药品统筹监管,加强储备调度

我委要求区内各医疗机构确保治疗所需的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呼吸系统疾病感染治疗用药、辅助治疗药物和相关中成药等14天以上满负荷转运实物库存。定期排摸药品储备情况,包括解热镇痛药、祛痰止咳药、抗病毒小分子药、居民常用药的配备,坚持日调度、周报告。据市、区领导要求,重点保障辖区内养老机构、护理院老年人等“脆弱人群”的用药需求,各单位加强对paxlovid药物的统筹管理使用。医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掌握适应症、禁忌症和相关注意事项,对相关阳性老人病情开展临床评估,在区域医疗中心指导下,使有临床需要的老年患者等及时用上药。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强化合理用药指导,面对群众的抢购囤药和大量需求,我委确保重点人群用药需求,避免资源错配、药物浪费现象的发生。

总体来看,我区新冠医疗救治和药物产能能够满足患者需求,有效发挥了区域内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院等作用,分级分类开展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得到及时、有效、便利的医药服务。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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