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区消防委《普陀区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普消防委〔2020〕11号 )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本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提升本系统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遏制冬春季节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卫生健康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本系统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确保冬春季节和节日期间本系统不发生有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由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以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基础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切实抓好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巩固前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切实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要深入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从责任落实、设施设备、行为规范等各环节认真细致地进行研究和部署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照上海市医疗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类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联动装置、消防喷淋设施都要保持完好。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要保持完好,建筑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单位内部的消防车通道要保持24小时畅通,建筑周边的消防登高点决不能设置停车位或挪作他用。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特别要针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测测试,检查电缆井、管道井、玻璃幕墙等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并逐栋登记,整改修复。重点加强门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等病人集中、移动不便的重要部门,以及厨房灶头、实验室等使用明火、火警易发部位的火灾防范工作。

3.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和单位电气燃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春节前对照《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组织对电气线路及设备、电气安全管理两方面16大项的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对燃气线路设施开展一次安全检测。重点检查用电安全管理不完善、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电器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开展危险化学品试剂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入库、仓储、领用、回收、处理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危化品仓库各项安全措施要充分、有效,相关记录要及时、准确、完整。要加强对危化品的分级管理,特别是药库、各科室、实验室和病区危化品试剂使用点和暂存点的安全管理。

5.开展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对在建工地和房屋修缮工程工地,在年底停工前和年后开工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动火作业监护、施工人员宿舍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控、现场临时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6.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各卫生健康单位要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节前要对在院全体人员(包括非正式职工、工勤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率必须达到100%,确保做到“一懂三会”(懂所在岗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要组织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

区卫生健康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完成对基层卫生健康单位动员、部署工作,并督促基层卫生健康单位认真落实。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

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各单位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单位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区消防委。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完善制度、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迅速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要把配电间、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地、危险化学品储存点、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重症病房等作为重点;要把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作为重点,加强检查和隐患治理,把隐患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要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重点部位和关键部门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建立节日期间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联络畅通、措施到位。要建立安全信息专报制度,按时按要求报送信息,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请各基层卫生健康单位于2020年12月8日前上报单位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小结,2021年3月20前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应雯文、郭琪刚;

电话:52564588*3323;

传真62641929

政务邮箱:guoqg@shpt.gov.cn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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