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健康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及区财政局核定的《2024年预算核定书》,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预算批复至各单位,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批复,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中心医院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中心医院: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贰亿伍仟陆佰壹拾叁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11958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136550000元

二、基本补贴经费将根据2023年医疗服务量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人民医院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医院: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捌仟伍佰柒拾壹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6821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17500000元

二、基本补贴经费将根据2023年医疗服务量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利群医院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利群医院: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伍仟零伍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4001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10585300元

二、基本补贴经费将根据2023年医疗服务量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中医医院: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贰仟叁佰壹拾壹万玖仟柒佰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17892700元

      项目补贴经费:¥ 5227000元

二、基本补贴经费将根据2023年医疗服务量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妇婴保健院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肆仟伍佰玖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3187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14041800元

二、基本补贴经费将根据2023年医疗服务量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叁仟壹佰零捌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 820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22880000元

二、基本补贴经费将根据2023年医疗服务量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伍佰叁拾壹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340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1910000元

二、基本补贴经费将根据2023年医疗服务量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捌佰伍拾万伍仟壹佰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8505100元

      项目补贴经费:¥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玖佰玖拾贰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992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捌佰陆拾柒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867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玖佰肆拾玖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949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叁仟壹佰肆拾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1114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2026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伍佰叁拾玖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3797840元

      项目补贴经费:¥160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壹仟贰佰柒拾玖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1045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 234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玖佰零玖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909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壹仟玖佰捌拾柒万伍仟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13760000元

      项目补贴经费:¥ 6115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壹仟壹佰玖拾壹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9913350元

      项目补贴经费:¥200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长风街道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长风街道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捌佰伍拾柒万肆仟伍佰肆拾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7621310元

      项目补贴经费:¥ 95323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0元

      项目补贴经费(含基本药物补助):¥1200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柒仟伍佰叁拾贰万捌仟玖佰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63383700元

      项目补贴经费:¥119452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贰仟捌佰玖拾贰万贰仟玖佰叁拾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23402930元

      项目补贴经费:¥ 552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上海市药剂学校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上海市药剂学校: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肆佰叁拾柒万柒仟零贰拾玖元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4347029元

      项目补贴经费:¥  3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肆仟零柒拾柒万捌仟捌佰叁拾捌元肆角捌分。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13339654.58元

      项目补贴经费:¥27439183.9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关于下达普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4年度卫生健康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根据2024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补贴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总额(大写):捌仟玖佰伍拾陆万肆仟柒佰柒拾贰元壹角整。

其中:基本补贴经费:¥10096772.10元

      项目补贴经费:¥79468000.00元

二、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发〔2019〕8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4年支出项目及整体绩效目标。

三、2024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提出预算总额调减,当年度未执行完被收缴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或追加。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四、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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