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健康促进中心,区计生协:
根据市卫健委印发的《 上海市202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制定《普陀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普陀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普陀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数 | 指标描述 | 测评标准 | 考核科室 |
总分 | — | 120 | — | — | — |
指标性任务(10分) | 母婴设施 建设 | 4 | 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或者日人流量超过1万人次的公共场所,按标准建设母婴设施。其他公共场所根据母婴逗留情况,按需建设母婴设施。 | 辖区所属公共服务场所达到建设要求的,得4分,未达到建设要求的,视情况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免费孕前 优生健康 检查 | 3 | 为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50对/街镇,其中流动人口20对/街道)完成率达100% | 完成率介于90%-100%,扣1分;完成率介于80%-90%,扣2分;完成率低于80%,扣3分。 | 疾妇科 家庭发展科 区健促中心 | |
特殊家庭 家庭医生 签约率 | 3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 | 签约率99%以下,不得分。(签约率计算口径为:本辖区内户在人在的特殊家庭意愿签约且已签约的比例) | 家庭发展科 | |
政策宣传 (8分) | 活动宣传 | 8 |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生育政策、新型生育文化、活动服务等宣传。 | 相关工作、活动信息报送。每报送一篇综合性或专项性工作经验信息的2分,最高8分。 | 家庭发展科 |
公共场所 母婴设施 建设 (5分) | 监督管理 母婴设施 运营 | 5 | 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母婴设施的监督管理。 | 对辖区公共服务场所母婴设施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设施管理维护运营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做好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母婴设施的监督管理;得5分;一般的,得3分。 | 家庭发展科 |
人口监测 (10分) | 监测体系 建设 | 5 | 区域人口监测制度和监测体系建设。 | 积极参与区域人口监测体系建设,得5分;一般的,得3分。 | 家庭发展科 |
人口信息 监测 | 5 | 出生监测、流动人口生育信息采集和上级监测工作;及时完成相关人口统计工作。 | 信息采集质量高、2.0系统完善良好、出生个案信息核查完成率达到98%以上,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视情况扣分。(结合信息抽查情况) | ||
奖励扶助 (10分) | 年老退休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 | 5 |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审核和无业人员奖励资金发放工作。 | 审核、发放无差错,得5分;错一例,不得分。 | 家庭发展科区健促中心 |
特殊家庭 扶助 | 5 |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审核和发放。 | 审核、发放无差错,得5分;错一例,不得分。 | ||
特殊家庭 扶助关怀 (18分) | 健康关怀 | 6 | 家庭医生签约、特扶对象年度体检、辅助就医、住院护工补贴等工作。 | 工作组织宣传落实到位,得6分;一般的,得4分;出现不良情况的,得0分。 | 家庭发展科区健促中心 |
援助服务 | 4 | 援助项目落实、联系人制度、特殊家庭信息化档案建设、居家探访(代理服务)等工作。 | 工作组织宣传落实到位,得4分;一般的,得3分。 | ||
心理慰藉 | 4 | 做好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及时解决特殊家庭合理需求。 | 工作组织宣传落实到位,有特色亮点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 | ||
暖心行动 | 4 | 多方位、多样化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推进“暖心家园”建设,培养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 | 工作组织宣传落实到位,有实质工作推进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 | 家庭发展科区计生协 | |
健康家庭 建设 (18) | 生育全程 服务 | 6 | 宣传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开展婚前、孕前、孕期、产后等有针对性宣传活动,推进“健康家庭-生育指导社区行”活动。 | 工作组织宣传落实到位,有特色亮点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 | 家庭发展科疾妇科 |
0-3岁 科学育儿 | 6 | 加强辖区婴幼儿养育人科学育儿培训,提高科学育儿综合能力,开展“健康家庭-科学育儿社区行”活动。 | 工作组织宣传落实到位,有特色亮点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 | 家庭发展科 | |
生殖健康 | 6 | 有针对性推进生殖健康宣教工作,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活动;做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工作组织宣传落实到位,有特色亮点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 | ||
计划生育 管理 (14分) | 机构队伍 建设 | 4 | 巩固完善机构网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 队伍稳定、强化,培训到位的,得2分;未达到规定要求,视情况扣分。 | 家庭发展科 |
依法行政 | 5 | 规范事务办理,推进计生政务事项“全市通办”“双减半”“流程优化再造”企业退休职工一件事和不见面办理等工作。 | 有发生错办、误时等情况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引发社会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 ||
计生信访 稳定 | 5 |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计生信访稳定工作 | 1、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去北京上访,每1人次扣0.5分;到市委市政府上访,每1人次扣0.2分;参与到市卫计委集体上访的,每人扣0.1分; 2、交办的信访事项应解决而未解决的或不按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每件扣0.2分;(以上扣分上不封顶,扣完3分后可以得负分) | ||
计生档案 台账 | 3 | 计生档案台账完整、符合存放的要求。 | 计生档案材料发生遗失情况的不得分。 | ||
协会及药具工作 (14分) | 计生协工作 | 8 | 基层协会建设、六大工作任务。 | 综合考评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 | 区计生协 |
避孕药具 服务管理 | 6 | 具体见药具考核办法。 | 依据考核办法考核情况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 | 区健促中心 | |
特色工作 (10分) | 特色工作 | 10 | 各街镇承担市、区工作项目,自身家庭发展工作有特色的。 | 各街镇承担市、区工作项目的,1项工作可加4分,最多不超过12分。家庭发展工作有特色的可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8分。 | 家庭发展科区健促中心 区计生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