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普陀春雨公益服务中心”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春雨公益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拟成立上海市普陀春雨公益服务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我街道办事处同意作为上海市普陀春雨公益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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