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开展普陀区2025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推荐工作。快看看具体要求吧!
一、推荐对象
推荐纳入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围绕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新赛道、未来产业等领域,符合普陀区四大重点培育产业导向;符合资产总额超2亿元(或市值20亿元)、营收超1亿元(或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超20%)、研发投入占比超5%(服务业10%)、研发人员占比超10%(服务业20%),具备总部功能、创新能力领先的企业。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企业请于2025年4月2日(周三)17:00前,将附件发送至邮箱:ptfgwly@126.com,主题: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企业名称。
2、区发改委将会同各产业部门,结合企业自荐情况,向市发改委专报推荐企业名单。
3、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会商,确定进入创新型企业总部储备库企业,并开展有关调研排摸。
附件1:入库企业推荐模板
附件2:《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