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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来了 2023年08月25日
日前,上海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的惠民政策。
政策出台后,有公证需要的法律援助对象无需额外申请即可享受相关公证费用减免的便民服务,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援人诉讼成本,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这是继法援对象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后的又一重大惠民举措,也是上海市司法局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坚持人民至上、法治为民,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法律援助受援人就与其案件相关事项在上海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时,无需再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也不用再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即可由公证机构直接兑现减免政策。
一、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适用于哪些人群?
答:适用于已由本市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审批通过的法律援助受援人,在受援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案件所必需的公证事项,且符合公证费用减免事项范围。
二、“免申即享”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援助受援人可免于向公证机构提交公证费用减免申请材料,直接享受与受援案件相关的公证项目费用减免服务。
三、享受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的事项范围?
答:1. 证明合同、协议;
2. 证明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民事协议;
3. 提存公证;
4.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5. 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