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资讯 更多>>
正文信息列表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以案释法 | 债务人逾期还贷是否一定触发加速到期? 2024年09月05日
金融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中,还本付息义务属于借款人的主要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为了防控风险, 通常会与借款人约定在出现逾期还款、未按约定使用贷款等严重违约的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虽出现合同约定逾期情形,但在银行起诉后归还了贷款本息、罚息,表达了履约诚意时,银行要求加速到期,法院会支持吗?
近期,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因贷款逾期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A女士经营着一家教育培训机构。2015年,A女士向某银行上海支行申请商业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商业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货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存在连续3期未足额偿还本息,累计逾期6期。于是,某银行上海支行主张因借款人存在以上违约行为,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15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罚息1.5万余元。
被告A女士辩称,因教培行业政策改革原因,其所开设的教育培训机构经营困难且需支付机构场地房租、员工工资,故无力偿还案涉贷款,井非恶意逾期,并且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已全部归还原告贷款本息、罚息等,不结欠任何款项,合同具备履行条件,要求继续履行原贷款合同。
人民法院判决
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曾存在的逾期还贷行为是否适用剩余贷款本息加速到期的情形。
本案中,首先从逾期还款的时间来看,被告逾期还款的原因系教培行业面临政策改革的特殊时段,被告经营的小微企业存在经营困难,因此其主观上并没有违约故意。其次,从逾期还款的后果来看,被告在原告起诉后积极表达履约意愿,不仅将欠付的逾期归还贷款本息归还,还支付了罚息等相应款项,被告明确原告截至目前未欠付款项,并未给本案原告造成损失。从逾期还款的意愿来说,被告明确表示具备每月还款能力,后续会按时继续还款,故还款意愿较强。
因此,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合同目的并非不能实现,被告已经补正轻微瑕疵,故对原告要求贷款提前加速到期的诉请不予支持。
原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法官说法
1、法律井非冰冷的机器,而是有温度的规范
贷款本息加速到期的情形不应机械地加以认定,人民法院应结合具体案件综合判定。本案中,被告确实存在逾期还款的违约事实,但是法院考虑到被告经营的是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教育培训机构在近年经营难度大,现金流紧张,且逾期时间与教培行业政策改革时间吻合,并且依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没有违约故意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支付完全部应付贷款本息、罚金的情况下,即已经补正轻微履行瑕疵,法院支持合同继续履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发挥了法律的引领、保障、规范的价值,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2、司法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
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本身就存在着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到中小微企业的案件时,应当紧扣中小微企业发展逻辑,依法平等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合同履行、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营造稳定的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法条链接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