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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涉及的法律法规你知道吗?一起来学习一下!

2023年07月19日 来源: 甘泉路街道

大家好!欢迎来到新一期的“周周讲法”之“普法微课堂”。今天,请跟随甘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起来学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那些事!

有些居民在装饰、装修时为了让室内布局更符合自己的生活习惯,会将卫生间或者厨房间移位、敲除承重墙扩大室内面积、擅自拆改燃气管道……诸如此类的种种违规装修,不但会面临行政处罚的可能,更会给自己的生活起居埋下了不安宁的种子。

对此,执法队员在这里呼吁各位市民,一定要依法依规装修,履行好房屋安全使用的职责。

那么哪些行为在装饰装修中,是不能做的呢?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第十二条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以上规定有的是禁止行为,有的是须批准后方可实施的行为,各位市民在以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务必要注意。当然,如果你正在为来自邻居的违规装修而烦恼,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本期的“周周讲法”之“普法微课堂”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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