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区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为积极发展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根据2012年5月28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2号)精神,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为能够进一步联系群众,真实地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现将《上海市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该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16日
征集方式:一、网络:“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政务”版块中在线提交(http://wszx.shpt.gov.cn/LawSuggestion/View.aspx?lawid=138)
二、来信: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收(地址:中山北路2930),邮编:200334。
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对您的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上海市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修订原则的建议和意见予以归类采纳。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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