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询详情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

目前,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正在进行《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的制定工作。为了保障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要求,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普陀区生态环境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和在网站互动频道留言。

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611室,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生态建设科(收),邮编:200333。

电子邮件地址:ptqsthjj@163.com或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互动”版块在线提交。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  草案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现就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人民城市理念,聚焦上海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高站位、高标准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等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努力打造美丽上海典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普陀贡献。

主要目标: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普陀建设成效明显。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普陀目标基本实现。

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普陀全面建成。

二、基本原则

锚定美丽普陀建设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

--坚持全区域转型。大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持续推进建筑、交通、能源、工业等各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普陀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

--坚持全方位提升。滚动实施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一体开展美丽普陀建设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普陀建设新篇章。

--坚持全地域建设。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普陀建设全域覆盖。聚焦“中华武数”科创平台、“半马苏河”七彩秀带、重点地区建设,持续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塑造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美丽普陀建设板块。

--坚持全社会行动。大力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把建设美丽普陀转化为全体人民行为自觉,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优化生态、城区空间布局,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城区开发边界不突破。严格河湖水域岸线和蓝线空间管控,巩固河道岸线整治成果。严格落实分类分区环境管控要求,加强空间布局、能源领域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地下水资源利用、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领域管控,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到2035年,河湖水面积持续增加,国土空间开发不断优化。(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绿化市容局)

2.构建定位明晰、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深化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高标准打造“半马苏河”靓丽名片,持续提升城区生态环境品质。聚焦“一带一心一城”空间发展布局,推动重点地区功能重塑、产业升级、品质提升。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聚焦产业升级、科创带动和金融赋能,不断激发水岸经济活力,高标准打造展现城市功能形象的示范水岸。真如城市副中心,加强综合开发、丰富产业功能、提升载体品质,打造协同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新高地。桃浦智创城统筹推进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不断完善各类基础配套设施,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的创新生态之城。(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长风集团、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彰显发展之美

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主体,加快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发展实践区、绿色生态城区等各类试点示范创建、建设,推进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动态更新区级温室气体清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统计局、各街道镇、长风集团、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

2.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落实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确保能源安全。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充分利用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依托工业厂房、大型商业建筑、停车场、交通枢纽、学校、科研院所、医院、文体场馆、公园等建筑屋顶资源,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技术和产品,支持建设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推动储能和新能源协同发展。到2035年,光伏装机容量显著提升。(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机管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体育局、各街道镇)

3.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智造”新模式,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轻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围绕氢能、高端装备、绿色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特色园区,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高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发挥清洁生产在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的源头治理作用,督促企业主动开展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

4.加快交通、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城区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和集中控制管理,推动景观照明节能降耗。推进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环卫、社区巴士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35年,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实现“10、30、60、80”交通出行实效目标,建成区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100%、公交站点智能化率达100%。(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机管局、区国资委、各街道镇)

5.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能源节约增效,严格实施能耗双控与节能监察,提高重点领域、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源利用效率,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深入实施国家与本市节水行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各类节水示范载体建设,优化非常规水资源配置利用,加强节水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公众的节约用水意识。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机管局)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

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滚动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更加突出源头治理,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等多种污染物。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全面推进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实施低VOCs含量物料推广等源头替代工程。加强锅炉等设施的氮氧化物(NOX)排放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运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工地、道路等扬尘源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部门协作,着力解决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等污染问题。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建设一批宁静小区。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强化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到2027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保持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5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左右,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

2.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更加突出人水和谐,坚持“三水”统筹,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加强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深化落实河长制,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达到考核要求。全覆盖排查河道入河排污口,建立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和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建设,稳步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持续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因地制宜建设雨水储存、末端截流和净化设施,加强城镇排水管网、防汛泵站等排水系统的运维管理和修复改造。积极发挥“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作用。到2027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南北厅河、曹杨环浜、朝阳河率先达到本市美丽河湖建设标准。到2035年,全面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美丽河湖基本建成,河湖景观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道镇)

3.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更加突出风险管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实行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一体防治,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以及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土壤新增污染。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土壤绿色低碳修复路径。推进“环境修复+”污染治理新模式,提高土地建设利用效率。到2027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始终保持100%。到2035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长风集团、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

4.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更加突出预防和源头减量,统筹推进资源化利用,高标准落实本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行产品、建筑等绿色设计,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各类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落实建筑垃圾高水平全量化利用,加强电子废弃物、退役光伏组件、退役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全过程监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巩固优化“两网融合”回收体系,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和管理。统筹推进各类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提升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水平,完善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最后一公里”管理模式。开展无废工厂、机关、学校、医院、快递网点等“无废细胞”建设,以点带面实施“无废细胞”行动。完善跨省转移利用和监管机制。加强涉新污染物企业监管,动态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区域补充清单,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到2027年,建成“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青浦邮政管理局、各街道镇)

(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

1.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以打造世界级滨水区为牵引,高水平建设滨水林绿空间,逐步构筑由滨水贯通向腹地延伸的公共游憩网络。做好苏州河沿岸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开放和高水平管理,持续提升文化、旅游、体育显示度,擦亮“半马苏河”靓丽名片。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各类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和提升,创造更多融入生物保护功能的复合生境。深入实施“美丽道路”建设,全要素提升道路形象品质,持续推进长寿、长风、万里等精品示范区的打造。加快苏州河、曹杨、桃浦等地区的慢行交通示范区研究和建设,打造全龄友好、舒适宜人的慢行交通,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持续推进“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提升环境市容品质。深入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到2035年,居民5分钟步行至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覆盖率达到90%左右。(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各街道镇)

2.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以外环绿带功能提升、楔形绿地建设打造为重点,持续提升城区空间形态和生态环境品质,推动公园与城市空间实现无界融合。统筹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河道绿化以及附属绿地的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为主体的城区公园体系。推进“公园+”与“+公园”,满足居民休闲游憩、健身、安全等综合需求。推进有条件的公园加大与周边各类设施空间融合连通。持续推进绿道建设,逐步形成健康、多元、互通、易达的都市绿道休闲网络。到2035年,力争建成公园50座、骨干绿道70公里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6.96平方米。(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文旅局)

3.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深化林长制工作机制,压实两级林长绿化管养责任,挖掘企业林长社会资源,夯实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基础。运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公园绿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绿地、行道树和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升精细化管养水平。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持续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外来入侵生物防控,进一步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

(五)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彰显韧性之美

1.加强生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建设本区生态安全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快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完善环境质量监测,推动现场端监测设施设备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

2.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安全工作协调统筹,严格执行核技术应用的辐射安全要求,把好准入关,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持续优化核技术利用分级分类监管,稳步有序简化低风险源项目审批流程。加强辐射应急体系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监管效能,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我管理能力。探索对风险较小单位的“互联网+”监管模式。持续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通讯基站等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与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

3.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高标准建设本区防汛设施,进一步巩固防洪能力,提高“风、暴、潮、洪”、“四碰头”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海绵”设计理念,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区防洪除涝治理工程体系,持续提升各领域的气候韧性,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健全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开展常态化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力量建设,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文化培育,持续提升应急服务和保障能力建设。到2035年,本区河道防汛减灾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和防汛调度水平大幅提升,城区雨水排水系统全面达到3-5年一遇能力,溢流污染物控制率达80%。(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

4.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全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重点风险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污染和季节性藻类的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常态化全流程风险排查整治,加强涉重企业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严防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公安、消防、卫生等多部门应急联动,完善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机制。(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应急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

(六)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彰显人文之美

1.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实施生态文化弘扬工程,创作更多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反映时代精神、彰显上海、普陀文化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持续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广泛宣传美丽普陀建设的生动实践。(责任部门: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科委、区教育局)

2.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和个人积极行动。加大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力度,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引导广大市民参与低碳出行、光盘行动、衣物再利用等活动。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数字化闭环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碳普惠建设要求,打造绿色出行、低碳用电等应用场景。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推行再生产品和材料认证。大力发展绿色旅游,打造精品旅游路线。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到2035年,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5%左右,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5%。(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各街道镇)

(七)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

1.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发展。聚焦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结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学校、科研机构优势,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科普教育宣传。(责任部门: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

2.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落实本市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建设要求,深化人工智能等应用,加大市政、水务、绿化、环保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化建设,赋能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持续开展空气质量与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强化本区精细化监测溯源能力,积极拓展生态环境“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加快智慧执法建设。(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

(八)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彰显善治之美

1.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定期筛查线索,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作用,加快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制度,全面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落实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2.强化政策供给。落实国家、本市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环境保护税征收制度。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认真落实绿色信贷相关政策,加强对绿色、低碳企业和项目支持力度。鼓励设置绿色基金。严控对“两高一低”项目的金融支持。强化财政对美丽普陀建设支持力度,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区生态环境局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指导督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作用,区政协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要加强环境司法。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度定期汇总本部门推进美丽普陀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压实工作责任。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普陀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做好协调推进。

3.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推广力度,通过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镇和园区、企业、社区、学校、居村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  背景介绍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要求,高站位、高标准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等关系,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3年12月27日发布)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2024年5月9日发布)

三、决策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建设生态宜居家园、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等8个板块。明确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普陀建设成效明显。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普陀目标基本实现。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  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  决策结果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  政策预公开图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要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现就《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表现。是深刻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普陀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人民城市理念,聚焦上海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高站位、高标准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等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努力打造美丽上海典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普陀贡献。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充分衔接中共中央、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制定目标: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普陀建设成效明显。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普陀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普陀全面建成。

四、《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实施意见》对下一阶段如何建设美丽普陀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建设生态宜居家园、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等8个板块。明确了近期目标(2027年)、远期目标(2035年)以及美好期待。

五、如何做好《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美丽普陀建设落地见效,《实施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每年度定期汇总各部门推进美丽普陀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普陀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

三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推广力度,通过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把建设美丽普陀转化为全体人民行为自觉,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等相关规定,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预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及相关园区、企业意见,同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书面征求意见

(一)2024年8月7日至15日,我局就《行动方案》向普陀区内部分企业、居民区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收到相关企业、居民区反馈意见主要如下:

1.建议将责任部门中涉及“苏河水岸办”的表述修改为“长风集团”。

2.建议将第4页“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聚焦产业升级和科创带动,不断激发水岸经济活力”修改为“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聚焦产业升级、科创带动和金融赋能,不断激发水岸经济活力”。

3.建议(1)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对慢行交通示范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提高慢行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2)公园城市建设,加大对公园与周边设施空间融合连通的投入和支持,提高公园的综合服务功能;(3)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项资金,支持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宣传教育等工作;(4)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加大对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的资金支持和奖励力度,鼓动更多优秀作品涌现;(5)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对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6)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7)强化宣传推广,利用新媒体平台和社交网络,扩大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美丽普陀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4.希望全面开展低碳社区的创建工作,让更多的小区参与到创建工作中。

以上1、2条意见均予以采纳,并根据意见对《行动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第3、4条意见在文本中均已有相关表述,《行动方案》正式出台后,将结合国家、市级政策导向,进一步推进落实。

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在“上海普陀”政府网站上分别通过“重大决策”、“民意征询”版块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1条,具体如下:

美丽普陀主要有两个重点,一是提优势,二是补短板。提优势就是强化目前普陀区的绿化建设,通过活动或者特色,例如宝山区顾村公园的楼花节,静安区灵石公园的马拉松,徐滨宠物友好等,提升名气,形成热点,反哺区内绿化建设。补短板就是,垃圾处理设施一定要干净整洁,变民众谈垃圾就"脏乱差"的印象,形成普陀区“靠谱"的名片;污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数据及检测报告,打消群众疑虑,接收群众监督,提升群众信心。

以上意见均予以采纳,并据此对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召开座谈会并听取企业意见

2024年11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行动方案》征询意见座谈会,经我局介绍《行动方案》拟定背景、制定情况、方案内容及后续工作后,参会代表依次提出修改意见,较为集中的修改意见主要如下:

1.建议在第8页“4.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部分增加关于“有效规范建筑垃圾土方外运”的内容;增加关于“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强化整改与监管组合拳”的内容;强化关于“两网融合的监督实施”的内容。

2.建议在第10页“2.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部分中增加关于“通过合理规划,组织多样活动,形成动态机制,打造餐饮供给、消费与科普等多元融合的城市公园,特别是结合‘半马苏河’打造人文与教育等融合的城市名片”的内容;增加关于“城区空间碎片化地区的缝隙填补”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公园+”建设与精细化管理。

3.建议进一步加强第12页“3.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部分中关于河道治理的建设以及“城区雨水排水系统全面达到3-5年一遇能力”关于雨水排水系统的建设与雨污管道分离的建设。

4.建议考虑删除“生物质能”的内容或改用其他能源替代。

5.建议考虑增加光污染、噪声污染治理的内容。

6.建议强化利用“一网统管”、“集约化利用”等手段加强数字化治理、形成善治的内容。

7.《行动方案》正式实施后,将积极配合落实施行。建议《行动方案》出台后,加强普及宣传与教育培训,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与监督实施,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倡导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更好地推进“美丽普陀”的建设。

以上第1、2、4、5、6条意见均予以采纳,并根据意见对《行动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第3、7条意见在文本中已有相关表述,《行动方案》正式出台后,将结合国家、市级政策导向,进一步推进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征询已结束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