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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激活武宁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活力,营造高质量创新创业生态,助力“爆款”企业培育和“核爆点”产业打造,在充分学习外区经验做法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区科委拟制定《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将其公示并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30日,如公众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与区科委联系,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和在网站互动频道留言。
联系人:区科委 人才平台科 施浥淳、王露
联系方式:021-52564588-7165、7164
邮箱 : shiyc1@shpt.gov.cn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草案全文
为加快建设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特色承载区,通过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打响“中华武数”科创品牌,加快培育发展区域新动能新优势。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扶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及其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研发团队。
二、扶持方式
(一)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科技类企业等围绕重点培育发展产业设立概念验证中心,对早期科技成果和未来产业技术概念进行筛选,提供科技成果评估、技术可行性分析、工程样机生产、小批量试制、商业评价等概念验证服务。
区科委负责认定并对概念验证中心的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评估等次为“良好”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评估等次为“合格”的,不予资金支持;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撤销资格。
对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的概念验证项目,择优按其实际投入该项目的验证经费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聚焦重点培育发展产业创新需要,支持培育和引进新型研发机构。对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或达到500万元,或尚未产生主营业务收入且研发投入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50%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支持创新主体协同攻关
支持区内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性技术联合攻关。对联合创新项目,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扶持资金分两批拨付,立项后首批最高给予25万元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期内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拨付剩余款项。
(四)支持创新创业
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对符合一定条件(如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等)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研发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办公地址在“创新里”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科研团队,可结合实际情况以业主方租金入股等形式给予最高两年免租期。
(五)支持人才和团队引进
支持引进高层次研发团队,最高给予50万元的团队研发资助及30名团队成员的人才租房补贴。
鼓励高层次人才或研发团队与企业开展合作,参与科研项目并落地实现产业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研发团队参与区级创新创业赛事,每个赛事可推荐不超过2个符合条件的优秀团队直接进入复赛。
(六)支持服务机构参与
支持专业机构为高校、企业、研发团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成果挖掘、价值评估、成果对接、技术交易等服务,协助取得科研成果转化的,每年按服务绩效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七)支持品牌活动打造
鼓励开展武宁创新共同体品牌活动。对在相关领域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择优按投入资金总额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三、使用管理
(一)区科委会同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国资委、真如城市副中心,根据本意见制订实施流程。本政策条款若与上海市、普陀区制定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二)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实施本意见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负责按程序执行相关扶持资金的拨付,在实施过程中会同区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附则
(一)实行全过程信用管理。申请本实施意见扶持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机构或个人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X月X日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
(三)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归普陀区科委所有。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背景介绍
一、制定背景
一条武宁路贯穿普陀东西、辐射南北两翼,把普陀乃至上海中心城区与长三角紧紧联系在一起,串联集聚了2家高校、16家科研院所、近百家科创平台和近千家科技企业,科创资源集聚,产业基础深厚,是普陀深化协同创新的大枢纽和主阵地。
为激活武宁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活力,营造高质量创新创业生态,助力“爆款”企业培育和“核爆点”产业打造,在充分学习外区经验做法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区科委起草编制了《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的必要性
2023年以来,普陀区坚持以党建联抓、资源联享、人才联育、创新联动、发展联创“五联”为抓手,串联创新要素资源,全力加快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针对各类科创主体在政策、资金、应用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需求问题,“汇聚”力量,“集成”服务,“精准”施策,加快武宁路沿线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创新协同。为进一步打造“雨林式”创新生态,全方位支持初创团队、服务机构、赛事活动,鼓励协同创新攻关,亟需突出政府与企业“目标共设、风险共担”的导向,综合采用“事前补助+评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企业项目予以支持。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围绕科创策源、协同创新、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创新生态等五个方面,设计了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人才和团队引进、支持服务机构参与和支持品牌活动打造等七项条款。扶持对象为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及其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研发团队。
四、政策的起草过程?
2023年7月,在充分听取共同体内的高校、院所、企业和浦东发改院等单位对共同体政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2023年8-10月,先后3次召开共同体专班(扩大)会议,征求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投促办、曹杨街道、真如副中心管委办等单位及共同体成员代表意见。2023年11-12月,区科委根据各单位意见对政策条文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决策结果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政策预公开图解
1.为什么制定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激活武宁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活力,营造高质量创新创业生态,助力“爆款”企业培育和“核爆点”产业打造,围绕创新策源、协同创新、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创新生态等五个方面,突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的目标导向,探索以资金、免租等支持模式,吸引初创型科技企业、科研团队落地普陀,制定本实施意见。
2.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资金从哪里来?
由普陀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普陀区人才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资助的支持方式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
3.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资金如何申请?
项目申请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每年责任单位发布的相关申报指南提交项目申请,由相关专家或择优遴选有关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
4.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实施意见的支持范围有哪些?
通过对科创策源、协同创新、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创新生态等五个方面共七项条款推进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创新主体发展。适用对象为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及其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研发团队。
5.对于概念验证中心如何支持?
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及科技类企业等围绕重点培育发展产业设立概念验证中心,对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评估等次为“良好”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对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的概念验证项目,择优按其实际投入该项目的验证经费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6.对于新型研发机构如何支持?
聚焦重点培育发展产业创新需要,支持培育和引进新型研发机构。对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或达到500万元,或尚未产生主营业务收入且研发投入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50%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7.对于创新主体协同攻关如何支持?
支持区内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类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性技术联合攻关。对联合创新项目,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扶持资金分两批拨付,立项后首批最高给予25万元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期内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拨付剩余款项。
8.对于创新创业如何支持?
对符合一定条件(如获得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等)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研发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办公地址在“创新里”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科研团队,可结合实际情况以业主方租金入股等形式给予最高两年免租期。
9.对于高层次人才和研发团队如何支持?
支持引进高层次研发团队,最高给予50万元的团队研发资助及30名团队成员的人才租房补贴。鼓励高层次人才或研发团队与企业开展合作,参与科研项目并落地实现产业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研发团队参与区级创新创业赛事,每个赛事可推荐不超过2个符合条件的优秀团队直接进入复赛。
10.对于专业服务机构如何支持?
支持专业机构为高校、企业、研发团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成果挖掘、价值评估、成果对接、技术交易等服务,协助取得科研成果转化的,每年按服务绩效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11.对于武宁创新共同体品牌活动如何支持?
鼓励开展武宁创新共同体品牌活动。对在相关领域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择优按投入资金总额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12.本实施意见的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X月X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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