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辅伏羲文化研究院
相关文章 1 篇
-
03
2025.11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2025]0117号决定书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2025]0117号决定书。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天辅伏羲文化研究院注销登记。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天辅伏羲文化研究院的名义开展活动。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2025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