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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1560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一是完善基金管理,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区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开展情况,研究将基金管理规范、权责边界等内容,纳入普陀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区属国资基金规范运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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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1560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一是完善基金管理,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区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开展情况,研究将基金管理规范、权责边界等内容,纳入普陀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区属国资基金规范运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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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1560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一是完善基金管理,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区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开展情况,研究将基金管理规范、权责边界等内容,纳入普陀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区属国资基金规范运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