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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普退役军人局〔2023〕7号)需废止。经我局2026年第9次党组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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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普陀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普退役军人局〔2023〕7号)需废止。经我局2026年第9次党组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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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普陀区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要求,经评估,现决定对《普陀区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普金融办规范〔2023〕1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