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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第一阶段考评:7月-9月,考评结束后,各街镇将小区考评等级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房管局审核,并根据区房管局的审核结果确认最终考评等级和发放清册,区房管局及各街镇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激励资金发放。由街镇会同区房管局对临时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达标可按照最高0.3元/m²·月的标准激励,激励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资金在街镇激励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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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第一阶段考评:7月-9月,考评结束后,各街镇将小区考评等级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房管局审核,并根据区房管局的审核结果确认最终考评等级和发放清册,区房管局及各街镇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激励资金发放。由街镇会同区房管局对临时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达标可按照最高0.3元/m²·月的标准激励,激励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资金在街镇激励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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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第一阶段考评:7月-9月,考评结束后,各街镇将小区考评等级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房管局审核,并根据区房管局的审核结果确认最终考评等级和发放清册,区房管局及各街镇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激励资金发放。由街镇会同区房管局对临时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达标可按照最高0.3元/m²·月的标准激励,激励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资金在街镇激励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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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第一阶段考评:7月-9月,考评结束后,各街镇将小区考评等级结果于9月15日前报区房管局审核,并根据区房管局的审核结果确认最终考评等级和发放清册,区房管局及各街镇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激励资金发放。由街镇会同区房管局对临时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达标可按照最高0.3元/m²·月的标准激励,激励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资金在街镇激励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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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4年2月28日普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规〔2023〕4号)的要求,结合普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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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4年2月28日普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规〔2023〕4号)的要求,结合普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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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提出的完善加装电梯后续运维机制等问题,我局已指导各街镇做好业主自治加装电梯的各项工作,如业主在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表决时,一并表决后续管理方案,并在项目开工前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管理协议,原使用管理单位及维保单位真空等问题已得到较大程度缓解。目前,普陀区加梯项目质保后的维保主要有四种模式,分别为电梯设备厂商维保、专业维保单位维保、金融保险模式维保、以及物业公司托底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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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提出的完善加装电梯后续运维机制等问题,我局已指导各街镇做好业主自治加装电梯的各项工作,如业主在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表决时,一并表决后续管理方案,并在项目开工前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管理协议,原使用管理单位及维保单位真空等问题已得到较大程度缓解。目前,普陀区加梯项目质保后的维保主要有四种模式,分别为电梯设备厂商维保、专业维保单位维保、金融保险模式维保、以及物业公司托底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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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区民政局:魏靓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困名额的一些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区人社部门每年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给予家庭生活困难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补助,补助人数为登记失业人数的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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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修缮改造方面,我局通过旧住房综合修缮,专项提升改造工程等改造方式,对我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实逐年实施更新改造。积极组织开展房屋安全管理、住宅修缮业务、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维修资金、公共收益规范使用、物业选聘等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对各街镇的业务指导,并加强相关业务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夯实基层管理力量、搭建基层答疑平台,为提升全区老旧小区整体面貌,改善老旧小区生活品质提供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