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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区街镇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

    为加强和规范街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好区应急局与街镇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衔接,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检查,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乡镇街道及功能区(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应急执法〔2024〕18号)《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沪应急法规〔2022〕47号)文件精神,请各街镇结合我局《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提请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于2024年4月29日前向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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