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区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上海普陀 发布日期:2024-03-18
序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户数 | 计划时间 |
1 |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检测情况抽查 |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和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100% | 7 | 8-9月 |
2 | 宠物诊疗机构检查 | 日常经营活动及辐射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相关情况检查 | 辖区正常营业的宠物诊疗机构 | 10% | 4 | 6月 |
3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 1、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 | 20% | 4 | 4-5月 |
4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 获得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20% | 2 | 8-9月 |
5 | 工贸行业企业抽查 | 对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工贸企业 | 5% | 5 | 7-9月 |
6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抽查 | 对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经营资质、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等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纯办公性质经营企业) | 5% | 10 | 10-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