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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您的电费!这份转供电价格政策解读,请查收

2023年08月28日 来源: 桃浦镇

为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确保国家政策及时、有效落实到位,切实做好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相关工作,降低终端用户负担,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现就转供电环节价格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什么是转供电?

转供电通常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通俗的说,由于种种原因,供电企业没有装表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终端用户的电费没有直接交给供电企业而是交给了转供电主体。

转供电主体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经营者。一般包括某某广场、某某商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某某(行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居民小区商铺、未实现直供电的街区等物业管理,普通出租商铺、商业经营者办公场所等写字楼。

终端用户有哪些?

未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单路立户条件,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终端用户。一般多为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小区、写字楼中营业的中小微企业、店铺、个体工商户等。

为什么转供电终端用户分户计量总电量与电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对应电量会产生差异?由于供变电设施产权等原因,电网企业与转供电主体统一结算电费。电表一般安装在业主所有权的变(配)电设施前端,统一计量区域内所有用电设施的总电量。电能经过变(配)电设备、线路后才能到达终端用户分户计量装置,存在线损(含变损及线损)。

转供电主体如何计算终端用户电费?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应按照“基准电价+上浮幅度”确定。具体如下:基准电价按照非电网供电主体(如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及其他各类物业产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主体等)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确定,市电力公司会在电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中明确标注月度平均购电价。

上浮幅度综合考虑非电网直供电合理线损等因素,由主体用户与终端用户自行商定,最大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涉及终端用户的合理线损等已经通过物业费、租金等其他途径解决的,电价不再上浮;存在多层主体用户供电情况的,各层终端用户用电价格上浮幅度合计不得超过10%。

纳入物业租金、物业管理费和转供电电价的区别?

一般而言,物业租金、物业管理费均以建筑物面积为计算基础,涉及转供电电价等以电能计量装置读数为计算基础。一般而言,以分表计量的电量为基础的费用属于电价范畴,而配电设施用电及运维费用和公共设施用电均属于物业服务范畴。

转供电主体价格违法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终端用户如何维护自身电价权益?

一是收集证据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帐薄、单据、凭证合同(协议)、影像文件及其他佐证资料等。二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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