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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举行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4年04月25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根据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4月24日,普陀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举行。区委书记姜冬冬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肖文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谈上伟,区政协主席杭春芳,区委副书记周艳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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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上,上海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家宣讲团成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周敬青以“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从《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深刻阐释和解读,并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指出,《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我们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牢牢刻印在心,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把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要突出学习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坚持学做结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以正风肃纪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突出“实”的导向,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上下联动,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严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带头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要同向发力,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从“小切口”入手纠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区领导高路、姚军、蒋龙、欧阳萍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区政协委员联络室、各专委会,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各街道、镇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区管干部在分会场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