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朋友们,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解答来了!
2023年08月17日 来源: 宜川路街道近年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市民咨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办理政策事宜的也不在少数,今天,小宜特推出计生政策问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哟!
“小宜在2015年3月12日生育了一子,听同事说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小宜可以申请吗?应该如何申请?”
政策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本市户籍公民,在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并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在其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可前往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政策来源:根据沪卫规〔2022〕14号文)
“如果小宜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和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等(有离婚变化的则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后复婚的仍需提供离婚材料);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如子女姓名等信息发生变更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政策来源:根据沪卫规〔2022〕14号文)
“小宜是初婚,但其配偶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并生育过一个子女,他们婚后于2010年又生育了一个子女,请问这种情况他们夫妻双方是否可以申办独生子女证?”
小宜可以,其配偶不可以。根据政策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自其第二个子女出生之日起,其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对小宜来说,这个孩子是他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生育的唯一一个子女,且子女至今未年满16周岁,所以其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政策来源:根据沪卫规〔2022〕14号文)
“小宜身边找不到独生子女证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办过独生子女证,可以补办吗?”
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证:1、曾经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遗失或损毁,但能调取或提供曾经办理的相关档案材料的公民(不受子女未满十六周岁条件限制),补办时所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如子女姓名等信息发生变更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声明;5)领取过《光荣证》的证明材料。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曾经未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提出申请时子女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材料按照新申请提供。(政策来源:根据沪卫规〔2022〕14号文)
“小宜2023年8月办理退休,听同事说有笔5000元的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可以申请,请问这笔钱如何申请?”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对不符合退休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且为无业状态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政策来源:沪府规〔2022〕18号文)
申领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等(有离婚变化的则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后复婚的仍需提供离婚材料);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如子女姓名等信息发生变更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政策来源:沪卫规〔2022〕62号文)
“小宜和配偶结婚后一直没有没有生育子女,是不是就不能领取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0000元;2、对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且为无业状态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10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政策来源:沪府规〔2022〕1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