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气”里飘出“文明风”!“小宜城管”开展清风行动整治油烟扰民
2025年01月07日 来源: 宜川路街道结束一天疲劳的工作,下班后撸点小串喝点小酒,成为不少上班族的选择,“夜经济”逐渐兴起,夜排档成为了夜晚街头的一道“烟火气”,而烟火气中夹杂着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系列问题,使原本清新的空气被一阵阵油烟味打破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小宜城管”积极响应市局、区局以及街道的部署,开展夜间“清风行动”。
根据日常排摸,“小宜城管”们针对辖区烧烤、夜排档、餐饮店等业态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也有居民向城管队员反映,这些业态在夜晚常常占用人行道,不仅阻碍了市民的正常通行,而且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噪音也给周边居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随后,队员们依法责令占道经营的餐饮店进行了整改,确保不影响市民出行。
此外,针对经营烧烤、火锅店以及对食材进行烤制产生油烟的店铺,“小宜城管”检查了其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正常安装,同时也对油烟净化设备是否符合环保标准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城管队员们还耐心地向经营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在此,“小宜城管”也呼吁辖区内的餐饮业主依法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夜间经营秩序,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未来,宜川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加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小宜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