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23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的《2023年度法治普陀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区财政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财力保障,着力提升行政制度建设质效,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
进一步排查完善网上“立即办理”入口工作,实现全程网办,进一步做好“两个免于提交”的落地工作,确保线上线下办理材料一致。进一步修订办事指南,对标全市最优区,办结时间由法定10天缩减为即办,依法许可新增代理记账机构8家。
(二)聚焦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定期制定《普陀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普陀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最新的信息公开要求,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聚焦执法效能提升,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法制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重视执法力量培养,今年我局有4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取得执法上岗证,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财政执法人员。
2.压实执法责任,落实会计监督。9月,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区内一家违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开展检查,责令其即知即改,完成代理记账申请备案工作,推进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对本区5家重点行业企业、10家行政事业单位及5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
3.强化督促指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期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依法公示。按期反馈落实“三项制度”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未产生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等执法信息。按期反馈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按期反馈行政复议情况,2023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
(四)聚焦权力制约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区级67家部门及330余家单位)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细化公开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全面细化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截至11月底主动公开文件17件,主动公开率100%;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4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答复申请,2023年累计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
(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发展
1.制定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债务化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
2.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邀请局法律顾问金冰一律师开展《合同风险法律防范》讲座,从合同的概述、房租租赁合同纠纷处理、人身性质的合同三个方面,讲述《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法律思想和实际运用。
3.利用“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日期,集中向社会群众宣传以财经政策、“减税降费”等为主的各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普法工作覆盖面,为财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创新性思考还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中执法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制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年度述职报告中独立成段专题述法。
(一)带头遵法守法。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建设法制财政。结合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全局学习研讨会等,学习研讨《2023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纳入全局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全局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及时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与中心工作一并推进落实。二是依法制定财政业务管理规范,理顺工作机制,促进规范管理有据可循。制定了《普陀区财政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办理规则》、《普陀区财政局帮办服务工作制度》。
(三)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预决算报告、预算调整方案等的初步审查和审议工作,听取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政府开放月主题活动为契机,邀请部分公众代表,一道走进区政务直播间开展“批次贷”和贴息贴费政策宣讲活动,并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建中同志参加并就《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人靠谱(普),事办妥(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针对人大如何监督融资类惠企政策落地向现场公众作出回应。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财政。
二是做好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在动力,深度挖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亮点,着力培育具有财政特色的法治品牌。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和业务指导。继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深度和广度,以内控为抓手提高预算单位规范运行的能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制定《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努力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调、上下纵向联动、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历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更新维护“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充分运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律顾问一起,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普陀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