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24年度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4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区委区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相关职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10月,区卫生健康委共作出卫生行政许可2628件,其中公共卫生许可817件,医疗执业许可1568件,再生育审批0件,备案及其它项目243件。共监督检查2670户次,对卫生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62件,其中警告46件,罚款216件。未发生无证行医“行刑衔接”。办理独生子女证业务497件,审核发放特别扶助金27050人次,发放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592人,发放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222人。主动公开公文114件,主动公开率100%;收到人大意见、政协提案共28件,其中,政协提案17件,主办11件,会办件6件。此外,收到两代表一委员办件8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公开。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件、公平竞争审查3件。收到行政复议7件,1件驳回,5件维持,1件正在办理中。收到行政诉讼1件,由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工作
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区卫生健康委在随申办普陀旗舰店和企业网页推出“职业健康专区”,实现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全面整合,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二是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根据《上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改革惠企利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效,作为“医疗美容门诊部”“一业一证”改革业态牵头区,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做好该行业优化行政审批的顶层设计,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测试阶段,即将上线。四是开展“一网通办”领导帮办工作。2024年,根据区卫生健康委“一网通办”领导帮办工作制度,围绕建设项目、公共场所、中医门诊部备案等事项,开展各类帮办,现场研讨,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三)持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区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推进传染病防控工作,推进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完善区、社区二级传染病应急队伍,不断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能力。二是依法开展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履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强监督指导。截至2024年10月,共出动监督员2126人次,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55户次;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等监督共计379户次;对辖区内超市、商务楼、商场、美容美发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监督检查,共计629户次。共出具监督意见书13份,责令改正203份,立案处罚203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及污水消毒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共监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102户次、污水95户次,出动监督员390人次。三是牵头开展“无废医院”建设工作,同济医院、区中心医院、长征社卫获评2024年度区级“无废细胞”。四是开展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选派区疾控中心6名业务骨干和中层干部,作为疾控专员和专员助理,以“多对多方式”,进驻全区19家公立医疗机构。探索构建“医疗机构自查—疾控专员协查—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员监督执法”的三级管理机制,不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内部监督与疾控部门外部指导协同联动,推动传染病监测预警向一线前移,提高医疗机构医防融合的质效,促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四)有力夯实行业综合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国抽和区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2024年普陀区国抽任务287件,截至10月31日,完结率100%,完成276件,任务关闭11件,完成率96.1%;区抽任务397件,截至10月31日,完结率100%,完成381件,任务关闭16件,完成率96%。牵头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医疗美容等2个事项的跨部门双随机,参与开展“一业一证”;药店;宾馆、旅馆;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含内设)等6个事项的跨部门双随机,目前均已按计划完成。二是全力打击无证行医。区卫生健康委继续联合区公安、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多维度对无证行医实施打击。出动监督员237人次、监督户次数80户、取缔11户、共完成打击两非、非法行医处罚案件7件、罚款65.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06万元、没收药品11箱、医疗器械68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4次、召开全区打非会议1次。三是实施医美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本市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通知》(沪府办〔2023〕35号),区卫生健康委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医疗美容机构的综合监督管理。针对新型“械字号”的监管要求,两部门执法人员多次开展案件讨论,对于在联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医疗器械使用超出产品说明书范围、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违规问题的3家医疗机构,已立案调查,对相应门诊部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追踪复查时,三家机构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全力打击无证医美,出动监督员182人次、监督户次数62户、取缔7户,共完成无证医美处罚案件4件、罚款36.03万元、没收药品5箱、医疗器械36件。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3次。四是推进信用建设。规范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报送工作,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2024年1-10月共处理并同意4家单位4件信用修复申请,核实1家单位1项履罚信息,未收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处理申请。继续做好对重点领域的分类监管。通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管理、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单位主体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监管效率。
(五)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2024年1-10月,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许可1188条、行政处罚262条。同时,做好执法人员信息的动态更新。二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合法、客观、规范”的原则,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截至10月,采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视频2000余条。三是严格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10月,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20件。
(六)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一是继续打造普法特色品牌。2024年,围绕职业卫生宣贯与健康促进,制作《北石学堂之合同的陷阱》《北石学堂之工作“心”伙伴》两部职业健康宣传视频。开展普陀区2024年职业健康知识竞赛,区内116家职业健康用人单位和1家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共计352名劳动者报名参与。1-10月,共发布图文推送6期,印发宣传材料4000份,受众人数近1600人。二是开展法治宣传。在系统内开展法治文化节、民法典等法治宣传。全年开展8次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普法系列宣讲,帮助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三是开展案例普法。在微信公众号新增“医案释法”专栏,每月更新典型案例。“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等案”入选“上海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较为单一
对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提质增效的服务能力有所欠缺,仅通过调整监管手段开展服务。在相关行政审批上,改革突破的力度不够,政务服务事项的易获得性、便捷性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管理理念未与时俱进,开创性不足,在综合监督管理过程中以问题导向为主,未深入企业,了解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够贴近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
(二)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不够
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时,更加偏重对市场主体、群众的普法,对系统内医疗卫生人员的法治教育有所欠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工作中,仅抓好对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的法治培训,未跟进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实际成效。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对本单位及本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独立成文,书面专题述法的同时,召开专题述法会议进行述法。本单位工作总结、计划中专题明确法治建设内容,并将法治建设考核内容纳入区卫生健康系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24年更是将分值由10分提升至20分,进一步促进法治建设职责压紧压实。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依托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区卫生健康委班子成员、区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等开展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系统高级研究班课程,2024年7月27日,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练育强教授,就公立医院法治化思考,为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授课。
(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公示
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上海普陀•卫生健康委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四)修订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制度(试行)》要求,修订《普陀区卫生健康委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
四、2025年主要安排和举措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有效推动“高效办管一类事”,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精准帮助经营者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二)提升行业综合监管能力
推进“智慧卫监”项目建设,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加强医疗执业和质量安全监督,强化公共卫生监督,落实各类专项执法和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一支队伍进机构”,有效减少对相对人的打扰。
(三)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
确定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学习对象扩展到本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情况纳入系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法治工作进行考核。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专项培训,以案释法,提升机构和个人的法治意识,促进依法执业,减少医疗行为中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及患者双方的权益。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