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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项目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2024年06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3月至5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了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项目的公众参与活动,将《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征求意见稿)、《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申请核查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3日通过在征收地块办公室公示栏内张贴公示及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张贴通知等方式,公示了《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征求意见稿)、《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申请核查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提高建筑面积补贴、签约奖励费、搬迁奖励费、均衡实物补贴等标准;

2、提高搬家补贴费数额;

3、增设重大工程奖励费;

4、评估价格不得低于周边小区的房屋价格;

其中,第1项、第3项和第4项意见未予采纳,第1项未采纳的理由是:本方案标准系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前述要求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

第3项未采纳的理由是:“重大工程奖励费”不属于法律规定房屋征收的补偿、补贴范围,增设该奖励费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

第4项未采纳的理由是:被征收房屋价格由评估机构依法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在评估之前,无法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作出保证。

二、召开座谈会

2024年3月16日我局召开了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项目的座谈会,经我局介绍《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征求意见稿)、《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申请核查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及内容后,参会居民提出了相关意见,根据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除了重复提交以往的意见外,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给予此前将房屋出租的居民一年的租金补偿(以居民此前出租房屋的租金为标准);

2、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全部上交;

其中,第1项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该“租金补偿”不属于法律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范围,没有法律及政策依据。

三、实地走访

2024年5月29日,我局对实地走访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项目,共有9名居民代表参与。经我局介绍本地块政策及方案后,居民代表提出了相关意见,根据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除了重复提交以往的意见外,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将政策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公示;

2、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房价的实际情况,优化产权房屋调换的选购方案;

以上意见均予采纳。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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