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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方案(草案)》的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7月至8月期间,我委组织开展《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6日通过“上海普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8月14日至8月31日,我委组织10个街镇走访100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情况主要分类归纳意见和建议包括:一是建议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便利就医幅度;二是建议考虑对计划生育伤残家庭的帮扶力度。其中第1条予以采纳,第2条将结合日常帮扶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伤残家庭关心关爱的力度。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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