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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9-10月,我局组织开展《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座谈会
2024年9月10日,我局召开《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共提出3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建议明确对敏感信息采集、处理的公共视频系统,应由区公安分局统一建设、管理。
2、建议明确对未及时更新“一机一档”的公共安全视频类项目不予安排后续项目经费(含运维费、服务费)。
3、建议明确建设工程中涉及公共视频系统建设的,由区政务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在受理相关工程项目时应做好建设单位信息化项目申报的提醒工作。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15日-10月22日,我局下发关于《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书面征求各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建议,未收到修改意见反馈。
普陀区数据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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