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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后评估情况报告

2026年10月1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26年8-9月,根据《普陀区2026年度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普陀区绿化市容局委托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上海市普陀区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普府〔2024〕64号)组织开展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情况

1. 评估对象与范围

评估《上海市普陀区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4年8月16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底的实施情况。

2. 评估指标

参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DB 31/T 1531-2024)附录F指标体系开展后评估。

3. 评估目的

本次后评估旨在全面掌握《方案》实施情况,客观评价决策实施基本情况,系统总结决策目标实现程度,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作出建议继续实施、中止执行、终止执行、调整决策的评估结论。

4.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综合采用文献研究、数据比对、实地踏勘、座谈访谈、舆情分析和综合研判等方法。

5. 评估过程

评估程序主要包括“成立工作评估小组、制定后评估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后评估报告”四个程序。本次后评估成立了由普陀区绿化市容局代表、相关领域专家等组成的后评估小组;制定了包括后评估对象、范围、指标、目的、方法、程序等的后评估方案;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方法全面收集多方意见建议并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最终形成具有明确评估结论的《方案》后评估报告。

二、决策实施基本情况

《方案》明确了普陀区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5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进一步提升投放环境”“进一步提高收运能力”“进一步完善回收体系”“进一步强化智能监管力度”“进一步固化常态管理”。各项重点任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 投放环境持续改善

完成全域居住区投放点提档升级工作。累计完成330个投放点专项更新,超额完成6个专项更新点位(既定目标324个);同步建成61个高标准Ⅰ类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有效优化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环境。

2. 收运能力不断提升

硬件提标改造与设备配置任务超额落地。累计完成78座生活垃圾压缩站提标改造;高标准建成2座智能化有害垃圾暂存中转站,补齐有害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短板;完成115辆新能源环卫车辆采购,远超82辆的既定采购目标,全面提升环卫收运绿色化、专业化水平。

3. 回收体系逐步完善

全域回收服务网络持续织密成型。累计建成39个惠民回收服务点,提高居民对回收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成6个可回收物中转站,其中高品质示范中转站3座,超额完成1座(既定目标2座);落实2处市政环卫用地保障,为垃圾分类回收设施稳定性提供坚实场地支撑。

4. 智能监管持续推进

智慧收运与数字化监管体系持续拓展升级。在长征镇清峪路智慧收运线路基础上,创新拓展打造万里街道全域智慧收运模式,实现收运流程智能化管控;将全区8799家沿街商铺全部纳入线上管理系统,实现沿街商户垃圾分类动态监管;顺利完成1座湿垃圾转运及品质智能识别装置安装投用,有效提升垃圾分类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效能。

5. 常态管理不断深化

示范引领与科普宣传成效凸显。成功打造武宁路沿线、环球港区域、长风生态商务区、半马苏河公园4个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样板区域,超额完成1个样板区域(既定目标3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创新打造宜川“宜起来”、真如“真靠谱”、桃浦“TOP新时尚”3条特色垃圾分类科普体验线路,广泛传播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三、决策目标实现程度

1. 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方案》实施以来,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持续显现。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完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和信息化平台,扩大回收范围、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7%;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缓解回收、运输和分拣压力,线上预约、智慧收运及新能源车辆应用优化作业调度,环卫车辆更新和压缩站提标也增强了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社会效益方面,投放点更新、示范居住区和公共场所分类样板建设改善了投放环境;区、街镇、居村三级管理网络和多部门协同机制持续完善,社区、物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基层治理;主题宣传、科普体验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拓展了宣传覆盖面,推动绿色生活理念融入居民日常生活。环境效益方面,投放点、压缩站和有害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改善了分类投放、暂存和转运条件,降低混投、满溢、异味及二次污染风险;新能源环卫车辆应用有助于减少作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持续推进;湿垃圾品质识别、分类溯源和问题整改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全过程监管能力。

2. 决策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方案》明确了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更加优化,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蔚然成风”阶段性目标,实施以来,各项核心指标推进扎实、落地见效,整体完成情况良好。一是市民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自觉性持续增强,全区常住人口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比例、居住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建率达到目标,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95.92%,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99.09%,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均稳定在95%以上。二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境持续优化,投放便利化程度提升,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满意度达99.85%。三是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目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7%。四是数字化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智慧收运体系和街镇应用场景建设持续推进。

3. 重点问题解决成效

《方案》实施有效回应了普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投放环境、收运能力、回收利用、智能监管和常态治理等方面的重点问题。投放环节通过居住区投放点微更新和专项更新、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以及投放点日常管理机制完善,改善了部分投放点设施老化、环境秩序不佳和分类指引不清等问题;收运环节通过压缩站提标改造、新能源车辆配置、装修垃圾预约清运和智慧收运模式建设,提升了收运设施承载能力和作业组织水平;回收环节通过建设惠民回收服务点、固定型回收服务点和可回收物中转站,逐步补齐了回收服务网络短板;监管环节通过“一网统管”、智能探头、品质识别和沿街商铺线上管理,增强了问题发现、溯源和闭环处置能力;常态治理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示范区域和科普体验线路建设,推动垃圾分类由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管理转变。

从实施结果看,方案确定的主要建设任务已经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设施建设和示范创建任务超额完成,说明方案提出的治理路径总体符合普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需要。与此同时,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部分工作仍需持续优化。

4. 公众认知度与满意度

公众认知度方面,《方案》实施期间,普陀区通过主题宣传、社区宣传、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体验线路、学校教育、志愿服务和公共场所宣传等方式,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和分类知识普及。针对流动人口、租住人员、家政人员等群体,部分街镇组织志愿者深入人才公寓、房产中介和家政服务场所开展宣传;通过寒暑托班等活动,将垃圾分类教育延伸至青少年和家庭。相关宣传活动提升了居民对分类投放要求、分类设施和回收服务的知晓程度,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成为社区治理和绿色生活宣传的重要内容。公众满意度方面,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9.85%,说明方案实施总体得到公众认可。投放点更新、分类标识完善、惠民回收服务点建设和公共场所分类设施优化,提升了居民投放和交售可回收物的便利性;装修垃圾预约清运、沿街商铺刷卡交付和智慧收运模式建设,改善了部分场景下垃圾交投与清运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街道、社区、物业和回收企业总体认可方案实施对改善设施条件、规范作业流程和提升管理效能的作用。

四、问题和原因分析

1. 分类投放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

部分居住区分类实效仍有波动,干湿混投、小包垃圾等不规范行为有所回潮,部分点位存在开放时间统筹不足、设施维护不及时、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部分群体宣传引导和便利化服务覆盖不足。主要受老旧小区空间受限、居民作息需求差异、物业管理能力不均衡及分类习惯尚未固化等因素影响,智能设备、人工值守和志愿督导的衔接也不够紧密。

2. 分类收运环节需要进一步优化

部分居住区和沿街商铺交投时间与清运时间衔接不够,存在扰民和压缩站早高峰排队现象,新能源车辆用地及充电设施保障仍需完善。主要与交投时间设置、清运线路和班次衔接、压缩站高峰调度不够精细,以及车辆、线路、充电和停车场地统筹不足有关。

3. 回收利用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运输和分拣成本较高,回收主体服务和持续运营能力不均,部分服务点运行稳定性不足;中转站和集散场建设运营受规划用地、邻避诉求、建设周期及成本制约,企业作业规范、安全管理和分类分拣水平仍需提升。主要与回收经济性不足、主体能力差异及场站用地保障不稳定有关。

4. 智能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部分区域在设备覆盖、系统稳定、算法识别和数据衔接方面存在差异,数据向问题派单、整改复核和执法辅助转化不充分。主要与项目分散、标准不统一、维护责任不清、算法适应性不足有关,个人信息保护和执法证据规则也对设备应用提出更高要求。

5. 长效治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多元主体责任链条较长,部分居住区日常管理与考核衔接不紧,专项整治后不规范行为可能反复;志愿服务常态参与、激励和培训机制,以及分人群、分场景宣传仍需加强。主要与责任边界、考核激励、问题闭环和宣传培训机制不够完善有关。

五、评估结论与建议

评估结论:中止执行。

综合后评估情况,《方案》实施期间具备充分现实必要性,阶段性治理目标基本实现,重点任务取得较好成效,相关政策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综合考量《方案》阶段性周期定位、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公文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新一轮市级政策文件的衔接情况,评估组建议对本《方案》予以“中止执行”,不再将新一轮专项方案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单独制定。

建议后续: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按照《普陀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普绿容〔2026〕15号)统筹推进,持续巩固既有工作成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常态长效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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