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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表】普陀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1年01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事项名称 |
普陀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承办单位 |
区发改委 |
事项类别 (在□打√) |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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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计划报告》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报告》第一部分从重点地区功能加快提升、经济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民生保障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城区发展品质显著提升、改革创新成效进一步增强5方面,对各领域2020年的具体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报告》第二部分从创新引领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聚焦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步伐推动“一带一心一城”功能凸显、以人为本推动居民幸福指数持续提升、精细治理推动城区环境品质有效改善、优化服务推动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对2021年提出6方面主要目标和任务。 《计划报告》第三部分为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考虑安排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共计8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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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2、《关于开展上海市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年度计划研究工作的通知》 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委办【2019】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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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公开征求意见 □座谈会 □听证会 □问卷调查 □民意调查 □实地走访 □专项听取意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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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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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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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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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决定 |
√区政府全体会议 √区政府常务会议 □区政府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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