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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表】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2年10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事项名称 |
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
承办单位 |
区发改委 |
事项类别 (在□打√) |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R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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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政策措施》正文包括八条举措。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主要是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并保持一定增速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二是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发展。包括对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长给予奖励以及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实施智能工厂改造的给予一定补贴。 三是促进大宗商品交易高质量发展。主要是支持商销企业做大做强,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商销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 四是支持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主要是对重点服务业领域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给予一定奖励。 五是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包括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以及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免除一定租金。 六是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包括鼓励区内重点商圈、电商平台、商业企业积极参与商业促销活动以及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 七是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包括建设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推动设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系列科技金融工作站以及鼓励引导区内物流、餐饮、零售、文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疫情防控保险产品。 八是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包括持续稳定通过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以及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级认定的,市、区联动给予一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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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 |
1、《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 2、《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商务规范【20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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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R公开征求意见 □座谈会 □听证会 □问卷调查 □民意调查 □实地走访 □专项听取意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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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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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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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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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决定 |
□区政府全体会议 R区政府常务会议 □区政府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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