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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解读】关于《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的解读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要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现就《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表现。是深刻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普陀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人民城市理念,聚焦上海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高站位、高标准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等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努力打造美丽上海典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普陀贡献。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充分衔接中共中央、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制定目标: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普陀建设成效明显。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普陀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普陀全面建成。

四、《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实施意见》对下一阶段如何建设美丽普陀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建设生态宜居家园、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高现代化治理水平”等8个板块。明确了近期目标(2027年)、远期目标(2035年)以及美好期待。

五、如何做好《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美丽普陀建设落地见效,《实施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每年度定期汇总各部门推进美丽普陀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美丽普陀建设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

三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推广力度,通过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把建设美丽普陀转化为全体人民行为自觉,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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