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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对标定责,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有序部署推进,高质保效完成各项决策任务。

二、落实对《2023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参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于3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区府办将对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全流程的指导与监督。本年度相关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情况及各单位的决策目录制定公布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承办单位

决策事项名称

预计决策时间

1

区发改委

制定普陀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一季度

2

区发改委

制定普陀区深化“人靠谱,事办妥”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3年)

第一季度

3

区发改委

制定普陀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季度

4

区市场监管局

修订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第二季度

5

区城管执法局

制定普陀区无证建筑再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第二季度

6

区生态环境局

制定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普陀新征程的实施意见

第二季度

7

区退役军人局

制定促进普陀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实施意见

第二季度

8

区司法局

制定普陀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

第三季度

9

区商务委

制定苏河水岸商圈商业规划导则

第三季度

10

区商务委

制定轨道交通站点商圈商业导则

第三季度

11

区建管委

制定真如副中心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专业规划

第四季度

12

区建管委

制定普陀区苏州河岸线综合管理实施办法

第四季度

13

区民政局

制定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

第四季度

14

区应急局

制定上海市普陀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23-2035年)

第四季度

15

区医保局

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医疗救助工作规范意见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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