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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对《2024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调整,新增和变更的决策事项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特此通知。

附件: 2024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部分)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度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部分)

序号

承办单位

决策事项名称

调整情况

1

区房管局

制定普陀区轨道交通20号线广泉路站地块(交通路3177号、3185号、3193弄1-11号)房屋征收决定及配套文件

新增

2

区商务委

制定普陀区关于打造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配套措施

新增

3

区数据局

制定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新增

4

区建管委

制定普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新增

5

区科委

制定武宁创新共同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调出目录

6

区生态环境局

原名称:制定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现名称: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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