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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陀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区府办文件130件(含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人事任免文件35件。准确发布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集中发布本区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共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另有3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8件,占28.1%;不予公开10件,占15.6%;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9件,占45.3%;不予处理1件,占1.6%;其他处理6件,占9.4%。除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答复件之外,另有11个答复件额外向申请人提供了便民告知或便民解答的信息。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持续拓展细化公开具体内容。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持续开展历史公文的公开属性认定和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与区融媒体中心加强沟通联系,落实《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公共信息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意识,督促所有栏目、频道的内容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打造普陀区政务公开线下旗舰店,通过新技术手段实现多维数字升级,研发推出普陀数字政务大厅。持续提升普陀政务公开服务区能级,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居(村)延伸,制定形成《普陀区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对公开内容“上墙”“上门”“上网”进行专项考核指导。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2年开展了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全区各部门、各街镇政务公开联络员进行培训。通过上海普陀政务微信推出政务公开知识答题,开展信息公开普法活动。编制2022版本的《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和《上海市普陀区依申请公开实用手册》。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针对季度测评及日常工作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2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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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5 |
0 |
0 |
0 |
0 |
0 |
6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64 |
0 |
0 |
0 |
0 |
0 |
6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题网页还有待根据国家标准进一步调整完善,以及在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2022年修订形成了《普陀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探索在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工作,《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环节针对政策文件除了配文字版起草说明外,都配备了图文解读。疫情期间利用“随申办”普陀旗舰店和企业专属网页向企业和市民定向精准推送政策,利用普陀区政务直播间发布及解读政策,助力复工复产。加强政策发布后的二次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和针对性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年初发布了《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对标年度工作要点要求,扎实进行责任和任务分解,结合季度测评、专项督查等手段,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推进。根据我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原有的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养老服务、稳岗就业、财政信息、国资监管等重点公开领域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社会救助等栏目。
(二)2022年创新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于2022年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对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纳入目录,将调整后的目录重新公布。依照《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以概述表形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决策预公开、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等决策制定全过程信息,每个环节设置超链接直接跳转相应网址,方便网站浏览者迅速定位到相关信息。在市政务公开培训时,普陀区分享了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的经验做法。
二是常态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并探索会议直播。2022年普陀区共4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2022年7月27日,普陀区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过程通过“一网通办”视频号、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APP、随申办普陀旗舰店等渠道向社会视频直播。这是本市首次对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通过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让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让更多的市民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三是力求突破策划开展系列政府开放活动。2022年“政府开放月”期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普陀区政府广泛发动,力求突破,创新性地将政府开放月与人民建议征集、领导帮办等相结合。每场活动均设置了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区四套班子领导分赴10个街镇政府开放月活动现场,“零距离”听取人民建议近30条。“政府开放月”品牌与“零距离听人民建议”品牌的联动,是普陀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又一次创新实践,也是普陀区推进政民互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了解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充分发挥人民建议征集的闭环优势,把政府开放月活动中面对面倾听的群众呼声,转化为实打实解决群众诉求,真正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是积极打造政务公开线下旗舰店。2022年,在加速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积极引入新技术手段实现多维数字升级,研发推出普陀数字政务大厅。普陀数字政务大厅是基于全景VR搭建的三维空间平台,企业和市民可轻而易举的触达虚拟化空间,身临其境的享受空间全景及各类政务服务场景应用。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零、总金额为零、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