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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2023年09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9月,我委组织开展《普陀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共邀请5名市级专家进行专家论证:其中,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处长吴向泳、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袁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副书记、市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主任蔡军、市眼病防治中心副主任陆丽娜等专家出席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专家论证会,在会上反馈了相关意见建议;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吴立明通过书面论证形式反馈了意见建议。经过汇总梳理,通过以上方式共收集到专家意见建议7条。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普陀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设方案,对标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锚定目前区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弱项和短板,对于进一步提升辖区公共卫生综合能力、建设公共卫生安全城区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本轮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区精神卫生中心异地扩建、妇幼保健机构一体化改造等硬件建设项目,对于加快推进辖区专业防治机构标准化建设进度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可行性

普陀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历来由区政府发文,下发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轮三年行动计划已列为区政府层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组织领导上予以保障。同时,各项目的立项均有充分的文件依据、规范标准等作为支撑,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将各建设项目纳入区域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中统筹考虑,确保本轮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切实落地。

(三)科学性

《普陀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草案)》及各建设项目是根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的。本《草案》是在通过召开多场沟通座谈会、开展多次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制订的,充分考虑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及公众服务需求,充分吸取了专业领域权威专家经验,充分响应了基层工作人员呼声,确保本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修改意见建议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进一步丰富《草案》“制定背景”,补充项目遴选标准、经过、建设目标等内容。

2、建议将“妇幼保健机构一体化改造项目”名称修改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规划中应进一步凸显标准化要求。

3、建议“基于分子生物技术的病原体综合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增加危害因素检测能力提升建设内容。

4、建议“普陀区儿童健康多维度评估与干预体系建设”项目由区妇幼所牵头,区疾控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眼牙防所共同参与。

5、建议“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项目”中加入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干预等相关内容,同时建议将儿童青少年心理促进内容整合到“基于医教结合的普陀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和立体干预实践”项目中。

6、建议建立相对独立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

7、建议“区域眼病口腔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增加与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数据互联互通,与社区全科医生工作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等对接,同时优化统计功能,助力居民眼健康管理。

   以上建议均予以采纳。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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