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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2024年06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序号

专家

论证时间

论证意见

采纳情况

1

郭星俊,普陀区房管局副局长

2024年5月11日

《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实操性较强,有助于提升执法效率。
修改意见:
1、加入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2、从不同的违法主体角度选取反面典型案例,加强小区违法行为的宣传,从源头上规范居民行为;3、在工作推进中要注意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采纳建议

2

卢新,

普陀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

2024年5月11日

《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体现了人民城市为人民和城管敢于攻坚克难的精神。
修改意见:
一是要推出这项工作,必须围绕最难的问题展开。
二是完善住宅小区违法行为信息收集分发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
三是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借助第三方力量提高违法行为评估报告的权威性。

采纳建议

3

吴俊,普陀区石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24年5月11日

这个方案非常及时,操作性非常强,我们可以更加科学和更加合理的发展。

修改意见:
站位更高,需要站在区政府的角度上,来采用协作会商工作机制推进这项工作。

采纳建议

4

符德强,原三级高级法官、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庭庭长

2024年5月11日

修改意见:
第一个是在体例上的,执法事项范围是否需要在梳理后,以一个清单的方式制作附件。

第二个是具体的内容。建立城管工作室不是目标,而是工作举措。指导思想中群众广泛参与如何体现。

第三个,对物业方面应该加入事前培训的内容。

第四个,各个相关部门梳理自己的相关职责

采纳建议

5

周俊杰,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协调处副处长

2024年5月11日

修改意见:
1、题目显得偏大,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的界定应该聚焦城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2、为了提升执法效率和权威性,将区司法系统纳入本行动计划;3、明确如何建立与专业部门的协同流程;4、仅从行政职责角度而言有难度,从党建角度出发去牵引各个前端管理部门;5、将新修订《上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城管执法事项纳入。

采纳建议

6

陈奶森,上海市稳业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区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区工商联第十五届执委、青商会副会长、桃浦镇商会副会长

2024年5月11日

修改意见:1、物业能否与每个城管片区建立一个沟通平台;2、能否在每个小区设立一份承重墙不能动明确的、受到认可的图纸;3、建议对物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颁发证书。

采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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