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法律援助锦旗故事 2024年07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受援人系在校大学生,因手头拮据,在同学介绍下结识“大哥”,“大哥”承诺如果受援人帮“主播”转账刷流水,能够获得转账金额5%的好处费,受援人一时贪欲蒙心,便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账号,并按照“大哥”指示,为其走账。后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查证涉案金额人民币35000元,受援人及其同学获利2000元。案发后,受援人接电话通知前往派出所投案。

  援助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在阅卷并会见受援人后,认为本案受援人具有自首、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在检察院的协调下,援助律师参与受援人与被害人的调解工作,受援人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额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援助律师列明本案具有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结合受援人在校大学生即将面临毕业、就业的现实背景,向检察院提出相对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最终,检察院就本案召集听证会,听证会同意对受援人作不起诉处理,检察院决定对受援人不起诉。

  受援人感谢援助律师的工作,在案件结束后,向援助律师赠送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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