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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公众参与,有效发挥政策效能,区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公示并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3日,如公众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与区发改委联系。
联系人:综合计划科 陈佳恒
联系方式:021-52564588-2325
邮箱:chenjh@shpt.gov.cn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草案全文
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市新一轮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政策,加力巩固全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在我区发布的《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方案》基础上,聚焦助力困难行业、壮大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增长,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并保持一定增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发展。工业企业年产值在前一年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实施智能工厂改造的,按项目合同额的2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三)促进大宗商品交易高质量发展。支持商销企业做大做强,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商销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四)支持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属信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广告、人力资源等重点服务业领域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文旅局、区人社局)
(五)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将分支机构纳入一次性稳岗补贴范围。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免除租金至 2022 年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六)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鼓励区内重点商圈、电商平台、商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首届“国际消费季”暨第三届上海“五五购物节”以及全球新品首发季、夜生活节、上海旅游节等标杆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并配套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等活动,放大10亿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乘数效应,着力促进消费回补。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以及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七)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融资服务中心,进一步丰富“普会贷·信易贷”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线上融资服务。发挥上海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普陀)作用,推动设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中以创新园、清华国际创新中心等系列科技金融工作站,便利企业就近咨询办理金融业务。鼓励引导区内物流、餐饮、零售、文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金融办)
(八)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建立以科技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稳定通过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级认定的,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
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实行免申即享、一键即享、线上办理、精准推送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加快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本政策措施自即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底。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前期出台的《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方案》《普陀区以“靠普”行动加快经济社会恢复的十条政策措施》继续有效。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背景介绍
关于《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背景介绍
一、制订背景
今年以来,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国务院和上海市先后出台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上述政策,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我区抓紧制定形成了《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方案》《普陀区以“靠普”行动加快经济社会恢复的十条政策措施》等配套政策。今年8月底,国家在稳经济一揽子33项政策的基础上,又推出19项接续政策措施。为及时落实国家政策措施,上海市近期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市稳增长“22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新一轮政策,加力巩固普陀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普陀区抓紧研究制定了《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聚焦助力困难行业、壮大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加快恢复重振。
二、制定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2〕12号)
三、制定过程
9月下旬,在《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区发改委启动新一轮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政策的研究工作,向区科委等部门征集了新一轮稳增长政策诉求,经多轮内部研究讨论,汇总形成《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初稿)。9月28日,区发改委召开新一轮稳增长政策专题讨论会,与区科委、商务委等部门充分沟通研究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正文包括8条政策举措,从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发展、促进大宗商品交易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发展壮大8个方面为困难行业加油、为市场主体减负,加速经济恢复重振。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会议审议情况
10月14日,区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发改委关于《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下一步就是要抓好政策落实,一是相关责任部门要抓紧出台政策细则,财政局要做好资金兑现的准备;二是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定期跟踪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发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储备政策提供参考。
普陀区发改委
2022年10月21日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决策结果
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市新一轮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政策,加力巩固全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在我区发布的《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方案》基础上,聚焦助力困难行业、壮大市场主体、稳定经济增长,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并保持一定增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升级发展。工业企业年产值在前一年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实施智能工厂改造的,按项目合同额的2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
(三)促进大宗商品交易高质量发展。支持商销企业做大做强,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商销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四)支持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属信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广告、人力资源等重点服务业领域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速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文旅局、区人社局)
(五)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将分支机构纳入一次性稳岗补贴范围。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免除租金至 2022 年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六)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鼓励重点商圈、电商平台、商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首届“国际消费季”暨第三届上海“五五购物节”以及全球新品首发季、?夜生活节、上海旅游节等标杆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并配套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等活动,放大10亿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乘数效应,着力促进消费回补。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以及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七)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融资服务中心,进一步丰富“普会贷·信易贷”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线上融资服务。发挥上海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普陀)作用,推动设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中以创新园、清华国际创新中心等系列科技金融工作站,便利企业就近咨询办理金融业务。加大金融业稳增长力度,对于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机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引导区内物流、餐饮、零售、文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金融办)
(八)支持区内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建立以科技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稳定通过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级认定的,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
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实行免申即享、一键即享、线上办理、精准推送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加快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本政策措施自即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前期出台的《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方案》继续有效。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政策预公开图解
关于征求《普陀区关于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增强对普陀区经济社会工作的引导性和约束性,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起草《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工作时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意见征求。线上通过“上海普陀”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线下多次以专题会议和书面形式向相关委办局征求意见,并已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予以修改完善。
(一)意见的主要观点
1、公众参与。在“上海普陀”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在线提交的反馈意见。
2. 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相关委办局从奖励规模、申请条件、认定口径、行业范围等多个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意见的采纳情况
酌情采纳了相关委办局意见并做修改。
普陀区发改委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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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询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