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委社会工作部获悉,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4月28日,普陀区召开“党建聚力 治理有谱”党建品牌发布会暨宜川路街道社区工作者职工代表大会。会上,宜川路街道相关单位与该街道社区工作者工会组织签订了包括集体合同与工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三个专项在内的“1+3”集体合同。普陀区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全国首份该类合同。
普陀区委社会工作部和普陀区总工会调研中发现,该区社区工作者劳动权益保障状况及队伍建设中,当务之急是要推动建立社区工作者集体协商机制,助力优化社区工作者管理模式。《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提出,要完善管理制度,严格队伍管理,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强化监督约束。
根据《意见》精神,普陀区按照“统筹兼顾、确保质效、试点先行、全面落地”的原则,将宜川路街道作为试点,以全过程民主协商的方式,形成社区工作者“1+3”集体合同与专项合同草案及《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稿草案,经50余名社区工作者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通过。
此次通过的集体合同,积极回应社区工作者对劳动权益的关切,关注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强化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提升社区工作者培训实效、畅通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等成为合同的核心内容。比如,明确对于社区工作者学历晋升、个人职业能力提升、获得市区级以上荣誉的,予以一次性奖励,并进一步明确“三岗十八级”晋升路径,让社区工作者进得优、留得住、受认可、有奔头。
在工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中,也保障社区工作者权益、体现对女性社区工作者的特别关怀。同时,以此次集体协商为契机,建立了社区工作者协商协调的长效机制,畅通社区工作者诉求表达渠道,构建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此次通过宜川路街道社区工作者职代会集体表决的还有《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重点聚焦绩效考核不够量化、管理细则不够明晰、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待完善等问题,如从严格队伍管理上,细化了日常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制度,并对社区工作者的纪律处分做了更细致的规定,让社区工作者在干事创业中知底线、明红线。同时,立足“选配有制度,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加速社区工作者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进绌退的管理闭环,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有机会、有舞台、有前途。
据介绍,近年来,普陀区持续深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纳入党委政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部署。截至目前,普陀区共有6名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被定向招录为公务员,有58名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转为事业编制,多名社区工作者获评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