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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2018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网格中心”)对标《上海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评价方案(2018版)》(沪数办﹝2017﹞5号),对原《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2017版)》进行修订,制定出《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2018版)》。
一、考核基本原则
1.与市对标,结合区情、突出考核重点。
2.公开、公平、公正,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3.体现导向和激励。
二、考核主体
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网格中心组成联合考核领导小组,对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实施考核。
三、考核对象
涉及网格化管理工作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10个街镇和31家委办局。(详见附件7)
四、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周期与市对区考核保持一致。网格化管理年度考核统计时间为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五、考核内容
《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由“街镇部分”和“委办局部分”及附件部分组成。考核内容为:“网格化工作考核细则”、“机制建设考核细则”、“奖惩考核细则”,分“街镇版”和“委办局版”。
(一)街镇“网格化工作考核细则”分为:监督发现实效、指挥协调实效(案件处置实效)、实效综合监督、案件质量监督、专项工作五个方面。
1.监督发现实效。重点考核街镇网格化案件监督巡查发现上报方面的工作实效。考核指标、内容包括街镇主动发现上报网格化标准类一般流程(以下简称标准流程)、简易流程、自定义类案件情况、及案件受理过程中质量把控情况。采用定量考核方式。
2.协调指挥(案件处置)实效。重点考核街镇网格化案件处置(协调指挥)方面的工作实效。考核指标、内容包括网格化标准流程案件的及时结案、结案情况,市、区二级督察案件结案情况,及案件处置过程中质量把控情况。采用“定量+定性(质量)”考核方式,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3.实效综合监督。重点考核社会市民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履职综合监督情况。考核指标、内容包括市民热线投诉情况,区级督察情况,及案件督察过程中质量把控情况。采用定量考核方式。
4.案件质量监督。重点考核街镇网格化标准流程案件发现上报、实际处置、核查质量方面实效。考核指标分市级抽查案件质量评价、区级案件质量抽查评价。采用定性(质量)考核方式。
5.专项工作。重点考核街镇在完成市、区年度重点工作方面情况。考核指标、内容包括重点工作、专项调查。采用“定量+定性”考核方式。
(二)委办局“网格化考核细则”分为:案件受理数量、案件处置实效、专项工作三个方面。
1.案件受理数量。重点考核委办局受理网格化案件的数量情况,通过案件受理数量占比确定得分档次,并考核案件受理过程中质量把控情况。采用定量考核方式。
2.案件处置实效。重点考核委办局在受理网格化案件处置方面的工作实效。考核指标、内容包括网格化标准流程案件的及时结案、结案情况,市、区二级督察案件结案情况,及案件处置过程中质量把控情况。采用“定量+定性(质量)”考核方式,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3.专项工作。重点考核委办局在完成市、区年度重点工作方面情况。考核指标、内容包括重点工作、专项调查。采用“定量+定性”考核方式。
(三)“机制建设考核细则”分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平台建设、遵章守纪四个方面。
1.制度建设。重点考核街镇、委办局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完善,党(工)委、主要领导指导工作是否到位有力。
2.队伍建设。重点考核街镇、委办局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配置是否到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是否完成。
3.平台建设。重点考核街镇、委办局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情况,知识库是否即时更新、完善。
4.遵章守纪。重点考核街镇、委办局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区网格中心组织的工作例会、培训,以及工作履职遵章守纪等情况。
(四)“奖惩考核细则”。对常规考核内容之外的具有重大影响情况设定。目的,加大奖励激励,强化监督督办,体现工作导向。采用“定量+定性”考核方式。
六、考核方法
1.每月通报。区网格中心每月以简报、例会等形式,通报各承办单位(处置部门)业务数据,并进行分析、点评。
2.每季综评。每季度发布季度综合考评情况,并进行分析、点评。
3.年度考核。在各街镇、委办局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区网格中心平台数据统计结果,综合全年工作情况,评定各街镇、部门年度得分。
4.加减分项的处置
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向区网格中心提出申请,并附上加分理由和相关材料(含附件),经区网格中心初审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审核同意后记录在案,在年终考核中进行加分。
减分项目。由区网格中心提出,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审核同意后记录在案,在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
七、考核权重和结果运用
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区年度各街镇、委办局绩效考核。
各街镇绩效考核满分为6分。其中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满分为3分,12345热线绩效考核满分为3分。具体权重与换算:绩效考核分值=
各委办局绩效考核满分为5分。其中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满分为2分,12345热线绩效考核满分为3分。具体权重与换算:网格化绩效考核分值;热线绩效考核分值;综合绩效考核分值C=网格化绩效考核分值A+热线绩效考核分值B
区相关委办局,不承担网格化管理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按基础分(委办局项目考核平均分)进行换算。
八、解释说明
本考核细则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网格中心联合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各街镇应依据本考核细则制定对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相关科室以及工作站(居民区工作点)的考核实施细则。
区相关部门可依据本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1.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街镇版)
2.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委办局版)
3.“监督发现实效”考核计算方法(街镇)
4.“案件处置实效”考核计算方法(街镇、委办局)
5.“实效综合监督”考核计算方法(街镇)
6.“抽查案件质量评分”考核计算方法(街镇)
7.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考核单位清单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