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下午,普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谈上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普陀区202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谈上伟指出,要加强研究分析。把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支出政策的重要参考,做实做细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升项目预算安排与实际进度的匹配度。要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建章立制,通过审计整改助推体制机制健全,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质效。要加大监督力度。落实好台账销号制度,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协同贯通,形成推动整改工作的监督合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谈上伟强调,要强化协调沟通,突出重要环节。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沟通”了解诉求、明确重点,“办中沟通”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办后沟通”说明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要注重跟踪督办,形成办理合力。承办单位要提高站位,密切配合,立足部门职能,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邀请代表全程参与,推动各方面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实现代表建议“督”与“办”的良性互动。要完善办理机制,增强办理成效。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在巩固现有办理机制的基础上,以探索“三进三带”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法制委关于2024年普陀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谈上伟要求,要不断完善审查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对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改好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要不断完善纠错机制。特别关注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工作动态、重要进展和典型案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普陀区本级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普陀区本级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韩毅等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提出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案。依照法定程序,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军、吴凌昱、杜娟、顾建中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李荣华,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斌、区监委负责人,部分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镇人大负责人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