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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上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08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上海上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长飙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91310113733379206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普)应急罚〔2024〕000003号

案由

上海上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12”一般高坠事故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4年5月12日16时许,上海上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普陀区W060602单元pt0278-19地块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上海上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12”一般高坠事故是一起因员工未正确系挂安全带,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上海上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14号令)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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